今天最后一篇,jerick我跟你说你的盲点在哪里
你一直在纠结“合理”的概念没有明确边界
今天有五个成立要件,你就问四个行不行?三点五个行不行?
但没有明确边界,不代表这个概念无法使用
所有的法规或是行政裁量都可以找到模糊地带
比如说蓄意杀人,或是过失杀人,一定也有案子是遇到模糊地带的
那因此我们就要把这个区分拿掉吗?通通改成蓄意,或通通改成过失?
再举个例子,
你拔一根头发,算秃头吗?不算
你拔两根头发,算秃头吗?不算
你拔三根头发....
我们是否能得证:因为不晓得拔第几根头发的时候才算是秃头,因此秃头这个概念不存在
当然不是这样讲的啊
虽然不确定拔几根头发的时候算是秃头,但我们还是能够了解这个概念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