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eudamonia4u: 比较好奇替死鬼跑去警局纵火的细节 04/23 06:05
以下内容取自清水洁在《被杀了三次的女孩》中后记的叙述。
先说一下当初我写的时候写错,被纵火的是长官的家。
2000年10月7日深夜,琦玉县县警警视M住处大门被投掷火焰瓶,
最终即时扑灭火势无人伤亡,之后逮捕了当时44岁的男子,
他也是琦玉县的警察。
纵火之前,这名男子打电话给包括M在内的多名同僚恐吓,
而这名被纵火的M就是桶川案中把诗织的告诉文件退回,
叫基层警员只做成备案不处理的长官。
另一名在案件中因为窜改笔录而被起诉的H在受审时称,
M平常嘴巴上都把绩效挂在嘴上,但是对于案件如何处理从来只字不提,
受到上层的间接压力,H跑去向诗织的父母要求撤案,
被拒绝后才窜改笔录,最后M只被减薪,H则被免职。
至于纵火的男子因为被降职心生怨恨
曾到警署大喊“我要杀了那个王八蛋”,
在其它的网络讯息中指出,这名男子曾想认真处理案件但被其它同僚压下,
后来清水洁听说他在狱中选择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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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补述,案件中的上尾警署后来在持续的国赔诉讼中又开始坚称自己没有过失。
2001年1月,案件公审,其中一个审判长在审理中打瞌睡,
被投诉后调职。
2001年3月,国会议员要求查办警察失职。
2001年4月,上尾警署承认窜改记录与怠慢调查,
警部长等数名长官减薪5~15%数个月;
三名基层被撤职,判刑但缓刑。
2001年7月,主犯久保田祥史(实际刺杀者)判刑18年,
从犯伊藤嘉孝与川上聪判刑15年。
2003年2月,上尾警署宣称“被害人家属从未向警察提出可预见凶案发生的证据”,
并称被害人家属是觉得从犯人那边拿到的赔偿不够才对警察不依不饶。
2003年2月,前面上尾警署宣称后三天,
地方法院判决警署因怠慢调查需赔偿550万日圆,但否认与凶案有直接关系。
2003年12月,买凶者小松武史(真凶小松和人的哥哥,被弟弟教唆后买凶杀人)
判刑无期徒刑。
2006年3月,民事法庭判决犯人及其家属须赔偿诗织家人1亿250万日圆,
但小松和人刑事仅成立妨害名誉,杀人不成立。
2006年8月,针对家属与警署的国赔诉讼,最高法院宣告维持原判,
认定警署因怠慢调查需赔偿,但与凶案没有直接关系。
2006年9月,最高法院判决小松武史维持原判无期徒刑。
2008年,前面说的打瞌睡审判长因跟踪骚扰法院女同僚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