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租屋族 内政部要多管齐下!
租房子是许多台湾人共同的生活经验,目前约有300万人、近100万户家庭是租屋一族。保
障租屋族的权益,我认为要从“加速兴建社会住宅”与“检讨现行制度”一起进行!
很多租屋族的电费经常是超收,根本没照台电帐单收费,这相当不合理,去年内政部修订
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以台电电费的最高级距为规范,造成模糊空间,房东常定在5~6元
之间,我要求内政部必须检讨,保障经济上相对弱势的租屋族权益。
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拿出魄力,加速兴建社会住宅,提供更平价优质的居住环境。目前台
北的房价所得比是15.1,新加坡是5.1,仍有相当大的进步空间。新加坡的住者有其屋政
策,值得台湾学习参考。
此外,眷改条例即将在明年落日,属于军方管理,还没利用的营舍眷村土地要收归国有,
我认为可以朝向建设大量宜居的国民住宅,作为规划方向。活化资产,提供民众更好的居
住服务,也能够稳定台湾的经济繁荣。
原文:https://www.facebook.com/906757082709940/posts/4138802472838702/?d=n
质询原音: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质询时则说,现行租屋市场中,不少房东订定的用电价格为每度电5至6
元,虽然是低于内政部定型化契约的标准,但这等于是每个月都采用夏季电费收款,形同
赚租金还要赚电费,要求内政部检讨。
对此,花敬群强调,当初订标准时“心理毛毛的”,因为不同度数就会有不同计价,没办
法把限制订得太低,“但我知道你的想法,我回去后会再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