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分局长要员警“遇陈抗就跌倒” 法院痛批

楼主: sean3378   2021-04-12 15:19:21
推 chiguang: 唷!黄敏惠很会喔 04/10 18:17
→ chiguang: 分局应该是县长的管辖没错吧 04/10 18:19
推 wayne723: 有人不知道彰化是国民党治下呢 04/10 21:00
嘘 ryan0714123: .真是下贱的垃圾警官 04/10 23:13
→ jack0216: 智障彰化国民党的好吗 04/11 10:53
→ jack0216: 低能儿 04/11 10:53
有些时候我真为了政黑仔的智商哭笑不得
前有台铁是花莲管的
台铁标案花莲要负责
现在又有警察是县长管的 彰化县长要负全责的言论出现....
建议一下啦
政黑仔要说地方警察是首长管的最好先看一下这些文章
http://newcongress.tw/?p=4504
帮政黑仔节录一下重点啦
前条第一款保安警察,遇有必要派往地方执行职务时,应受当地行政首长之指挥、监督”
非常重要。透过这条规范,将警察指挥统合在现地政府指挥系统下,十分合理;毕竟地方
政府作为现地行政最高机构,对于当地情势与需求能够取得第一线资讯并直接反应。换言
之,此时中央的警政署应该是居于被动、辅助性角色,负责后方支援调度。
但这是规范上构思的分权状况,实际上更常见的是警政署挟最高警政机关地位,越过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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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挥系统直接对第一线警察进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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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更为关键的是,中央掌握了中、高阶警官的人事行政
就像台北市撤换分局长这件事情
你看新闻怎么写的
https://www.storm.mg/article/350673
根据《警察人员人事条例》,警监职务由内政部遴任,故警察局长任职属中央掌管;但实
务上涉及到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的问题,因此警政署为尊重地方首长,实务上都会提供适
合名单与县市长协商,取得县市长同意,再由警署人评作业,最后请内政部函报行政院任
命。易言之,警察局长之任命权始于中央而非地方首长
你连要换 要保一个分局长地方首长都办不到了
还想地方警察全心听你调度归你指挥? 笑话
然后判决书里面写得很清楚
杨姓督察员证称,没参加勤教,但过去曾因黄男对总统车队按鸣汽笛喇叭而被国安局检讨
,国安局表示表示被告在道路警卫线上按鸣汽笛喇叭,可能造成总统的驾车官惊吓,要求
不能让被告按鸣汽笛喇叭;所以当天才会一再伸手要拨掉喇叭头,他当天也接到指示,若
被告在当场有推挤,同仁就直接跌倒。
国安局 国安局 国安局
政黑仔眼睛是瞎了吗
判决书都说国安局检讨要求了你还在县长
逼哀啊
作者: kuninaka   2021-04-12 15:21:00
黄敏惠不是嘉义市长吗?管彰化县?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1-04-12 15:22:00
呼叫小商人?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21-04-12 15:23:00
https://i.imgur.com/UANwOx9.jpg柯畜:市长什么都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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