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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鲁阁号事故引发公共工程品质的话题,内政部前部长李鸿源指出政府公共工程采最低标
是品质不佳的原因。讲的不错,为了抢标,大家压低价钱,先拿到工程再说,再来不是偷
工减料,就必须追加预算才能做下去,不然就建建停停,一再延期。
这是老问题,大家也多知道,法律上我们也曾有采合理标、有利标或促参条例评审等规定
加以改革,但就是推展不易,历经政党轮替这么多年也改不掉采最低标呢?这才是值得探
讨的,我担任过市长和行政院长,对此有一定的体验:
试想,有一件底价是一千万元的工程,三家投标分别是900万、850万、650万,如系采最
低价标,当然是650万元那家得标没有问题,但如由几个人评估成本、合理利润、施工经
验等,最后决定850万元那家合理而决标,你看会发生什么事?“图利”的检举函马上满
天飞,调查局、检察官、监察院、媒体、议会、政风处等,每一个单位都会让你吃不完兜
著走,因此,一般就自然会倾向采取最低标。
我当高雄市长时,发包捷运工程依促参法规定没有采取最低价标,最后评定由中钢得标,
所以陆续被检举16个图利,冠上高捷弊案,当然最后深入调查,没有一件被起诉,我自己
也是于心无愧,但基层公务员倒是受尽折磨。离开市长职位几年后的有一天,我在台北高
铁站遇到捷运局的女性科长和科员,她们说是到监察院应讯完要回去,了解后才知道我任
市长前的捷运局长竟然变成监委,他任内没办法开工,不知什么心态下,竟然坚持要调查
弹劾积极推动捷运开工的周礼良局长和相关人员,我闻复感到十分不忍,也悔恨无力帮忙
他们,只有想到这些基层人员,我才会有点怀疑那时不采最低价标对吗?这个问题牵涉到
信任问题,还有政治悪斗、媒体生态等等,不是嘴皮说说改革就可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