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太鲁阁号责任大小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2:46:37
※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铭言:
: 因为你有删文习惯,所以还是回文备份一下比较好
: 删文前科那么多,难以信任
: 民法是一般法,采购法是特别法
: 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而且也是基本常识
: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讲三次
: 这是非常基础的法学知识
: 结果你不知
马柯糖你还在问A答B喔
首先我的原文章可没说台铁没责任,我只是说责任顺序比较后面
也是民法认证
承揽人自己的过失,要负担改善或是第三人的危险与费用
然后你就在那边气噗噗笑死
你现在要反驳我
就是要找出法条认证定作人与承揽人责任相同,甚至定作人责任更大
而不是在那边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这不是回答问题
这是问A答B
懂?
: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兹粉)》之铭言:
: : 刚接采购的马柯糖你好
: : 你连基础民法都不懂就别搞笑了
: : 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打脸你一百次了
: : 虽然是夸饰法,但30、40次肯定有...
: : 民法497
: : 工作进行中,因承揽人之过失,显可预见工作有瑕疵或有其他违反契约之
: : 情事者,定作人得定相当期限,请求承揽人改善其工作或依约履行。
: : 承揽人不于前项期限内,依照改善或履行者,定作人得使第三人改善或继
: : 续其工作,其危险及费用,均由承揽人负担。
: : 念了一点采购法就想当法律大师喔 西西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05:00
请先说明,到底特别法是不是优先说明之后,再来往下谈,不然没有任何意义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06:00
马柯糖你除了问A答B还有别招吗..........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06:00
一个不懂特别法优先的人,在那儿扯东扯西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07:00
我就看不起你,连特别法优先都不知道,丢脸至极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07:00
可怜...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08:00
马柯糖你能回答问题本身吗 也就是定作人承揽人责任顺序大小吗...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08:00
中学的基础知识都不知道,丢脸死了先承认自己不知道特别法优先再来谈因为这是你的立论基础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09:00
马柯糖 你就只剩跳针了吗 柯连喔...这不是立论基础 我有法条 你没法条那到底还有什么一般法特别法争议XDDD快点我在等你拿出法条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27:00
采购法70条说实在的,跟一个连特别法及先都不懂的人讲这些,秀才遇见兵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30:00
采购法70条是说采购机关有监督责任 我的原文也写了顺序第四那边 所以你有什么问题??那不就证明你在抬杠吗 我都写出来了你还硬要回文反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31:00
你真的不懂,而且又爱乱跳针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32:00
柯连喔 我的原文都写了采购单位有监督责任是你自己在那边硬要乱反驳你不就在抬杠而已吗 你就只是个抬杠马柯粉XDD#1WQlbdFK 不信回去看阿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33:00
你根本不懂采购法,也没有基本概念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33:00
柯连...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34:00
民法497就把你脸打到肿了拉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34:00
一大堆是属于执行过程的东西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35:00
然后采购法70跟我原文讲的根本一样你就只是个抬杠小马迷而已 笑死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35:00
我直接讲,台铁可以没有责任,关键是在怎么执行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36:00
你讲的这些跟我的原文无关 跟你的回文也无关你又开启跳针模式了......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36:00
还有,合约怎么订的,标单怎么写的,资格怎么审,都有关系的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41:00
台铁的问题是在 应该做而没有做你连这点最基本都搞不清楚如果今天台铁该做的事都有做好,就没责任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45:00
我顺序4跟5都有写 你自己不把我的文章看清楚就急着回文酸我 然后被我打脸 被打脸只会使出跳针问A答B之术 所以我才说你是抬杠马柯粉 只会抬杠而已念书好吗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49:00
你还是不懂,然后在鬼扯算了,你向来就是先抹黑然后再跳针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52:00
是谁在那边跳针XDD 采购法70条是说采购单位有监督责任 不等于采购单位责任大于承揽人....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53:00
你知道合约怎么订?你知道资格怎么审吗?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53:00
民法497认证承揽人要负担改善责任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54:00
合约也不能牴触法律 不然无效 这也是很基础的y常识吧...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3:54:00
TMD,没啥责任的话,他就不用主动请辞止血了你真的是完全不懂采购法的门外汉我是拿过执照,而且有实际执行过业务愚人的问题,智者无法回答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4-07 13:58:00
乖 我的四跟五就明白写了采购单位监督与台铁安全管理到底谁在跳针跟抬杠????你就是个抬杠马柯粉而已 就这么简单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7 14:18:00
毒树果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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