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铭言:
: 请不要用这样的方式,来突显自己根本不懂与无知
: 依政府采购法,这种属于工程,相关的防范是“规定要做”
: 然后乙方应该做,结果没做
: 甲方让这种事情发生,然后责任被你排到第五....
: 一般这种情况,在民间,老早依合约开罚甚至解约了
: 这件事情很简单,台铁把采购合约公开来(不是密件就可以公开)
: 同时,把乙方违规时,相关依合约的处置也公开,就很清楚了
: 到现在也还没看到个影子.....
: 大胆推测,根本就没有处罚乙方
: 我甚至想猜测,采购合约一公开,怕是一堆问题又跑出来
刚接采购的马柯糖你好
你连基础民法都不懂就别搞笑了
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打脸你一百次了
虽然是夸饰法,但30、40次肯定有...
民法497
工作进行中,因承揽人之过失,显可预见工作有瑕疵或有其他违反契约之
情事者,定作人得定相当期限,请求承揽人改善其工作或依约履行。
承揽人不于前项期限内,依照改善或履行者,定作人得使第三人改善或继
续其工作,其危险及费用,均由承揽人负担。
念了一点采购法就想当法律大师喔 西西
: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兹粉)》之铭言:
: : 责任最大:
: : 开工程车的人与施工单位
: : 责任第二:
: : 得标营造公司
: : 责任第三:
: : 监造商
: : 责任第四:
: : 采购单位的监督
: : 责任第五:
: : 台铁的安全控制
: : 讲这么多,捐款最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