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fdGBCEv.jpg
今天看到台中南区因货车临停开车门肇事
撞倒国中少年遭后车辗死事件,
以为没有法案,但搜寻
看到一张照片(如上图)
原来已经有修法,就是“人在车上只能劝导”的新规定。
那个法案一方面有罚款金额的提高,
但一方面
也有检举成案机率的降低
似乎驾驶人知道规定以后,会抱着侥幸的心态,
认为人在车上就没事。
如果要修改,应该针对临时并排停车,
让最靠路边停车格以外的都不该要有车停下来。除非是抛锚故障吧,什么停下来买东西
,接送人都不行。
另外,不得剥夺限制人民检举并排停车的权力
只要有连续录影(几分钟),
即应该成案,必须开出一定金额以上罚单
(最好检举人还有一定比例的奖金。
一台车被检举一次为限)
现在法案就都在讨好有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