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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若后悔连署藻礁公投 李进勇:第二阶段不能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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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17日电)立委指出,有民众后悔连署“珍爱藻礁”公投,却没
撤回机制。中选会主委李进勇今天说,依公投法规定,进到第二阶段连署,就不能撤回
;至于是否要修法弥补,有讨论空间。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中央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进勇列席,进行业务报告并备询。
媒体报导,“珍爱藻礁”公投案已收到将近70万份连署书,预计明天到中选会送件。
民进党立委罗美玲质询时指出,她接到许多民众反映,想要撤回连署,但根据公投法,
只有第一阶段提案有撤回机制,进入第二阶段连署后却没有;她认为,不管在哪个阶段
,民众都应有撤回连署的权利。
李进勇答询时说,他知道有这样的状况,也有民众直接向中选会反映希望能撤回连署。
但根据公投法规定,只有第一阶段提案过程中,有所谓撤回的规定,如果进到第二阶段
连署,“就中选会来讲,没有所谓撤回”。
至于是否要修法,李进勇说,在法制上有讨论空间,外国立法例中,的确有第二阶段连
署后还能撤回的相关规定,但公投法没有。修但法旷日费时,现阶段的解决方式,就是
请当事人向提案人提出撤回,中选会收到连署书只能依法查对、审核,“中选会不能处
理这(撤回)部分”。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也指出,美国至少有14个州有撤回机制,让选民可以改变心意,如果
连署人很明白说在连署后要撤回,公投法该不该设后悔机制。他说,如果法制上有所缺
漏,应该填补。
李进勇说,这应该要有所思考,在相当条件、情况下,让参与连署的人可以更正、改变
决定,这必须在公投法中修法;正式投票前,也要提供充分资讯,让连署人、一般公民
可以想清楚、冷静决定。(编辑:苏龙麒)1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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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国民党是最佳制度测试员还不信,
这下抓到二阶不能退联署的问题了吧。
不过会有这问题出现,大概是一堆人反悔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