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吵一例一休吵这么大,而且这议题还真的我身边的劳工朋友
都在讨论。
大家最后的结论就是:劳基法修恶
然后在18年时狠狠惩罚民进党。
但说也奇怪,在那之后,无论七天假、或是一例一休,
吵的声音就几乎没有了。我觉得这真的是劳工朋友太不团结了!
要知道台湾的劳动力人数为1194万人,扣除没有投票权的
怎么投都是我们赢
所以我想提出的公投议题如下:
修正劳基法36条,劳工每七日中应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为例假,一日为休息日
改为“劳工每七日中应有二日之休息”
并落实第30条 每周40小时之规定
若公司违规,劳工匿名检举后,劳工局必须以公开透明方式进行查核,
若公司违规属实,则罚金为该公司年度总营业额80%
采取有罪推论原则进行劳检
这样规定,我相信1194万劳工,至少有九成以上支持吧!比蔡英文得票还高啊!
当然公司会倒闭、中小企业会经营不下去什么的,那不在我考虑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