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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2021/03/09 21:44 文/记者林耀文
囤房税恐将伤及无辜?全国建商群起建请政府排除起造人适用
市场盛传本周政府将进行囤房税议题讨论,不排除将建商兴建新成屋余屋,纳入囤房税管
制范畴,引起不少建商恐慌。对此,中华民国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今
(9)日特别发函给各县市公会与财政部赋税署,说明建筑业界咸认,政府若将起造人生产
兴建取得房屋即认定囤房,并不合理,建请政府应排除起造人兴建房屋适用囤房税,以免
伤及无辜,让建筑业发展与国内经济成长再受伤害。
中华民国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指出,建商或起造人兴建的房子,是第一手
的新屋供应,是生产出来的待售商品,若遭列为等同投资客购屋囤积,因而被列为囤房税
课征对象并不合理。
尤其是起造人并非投资客,兴建房屋可以增进经济效能与就业机会,不应遭列为等同投资
客而受重税惩罚。存货也不是囤货,起造人生产待售的房屋,性质与制造者生产的汽车,
同属商品存货性质,也须缴纳房屋税,不应再遭课征最高的囤房税率。
若房屋兴建完成待售期间,即遭认定为囤房性质,势将迫使业界舍弃“先建后售”,而多
采预售模式,起造人必须在过户、分户贷款后,才取得7成左右房屋余额款项,之前阶段
却需面对融资利息、管理支出、市场风险、保存登记、房屋折旧等压力与财务负担,起造
人何苦去“囤房”?
全联会建请政府,课征囤房税,应就购买而增加房屋户数者,起造人应排除纳入囤房税课
征对象,并于排除起造人适用前,现行课征起造人囤房税如有待售期间者,建议采“建物
所有权第一次登记完成之日”作为始日。
台南市不动产开发公会理事长郭建志强调,针对目前在讨论的囤房税和房地合一税延长时
间加重税率,基本上都是实质加税的手法,成本愈高对于房价只会愈高,不可能降价!打
击炒房的目标没有达成,反而对正当经营的中小型建商带来灭顶之灾!
台南市建筑经营协会理事长胡富文也说,希望我们建筑产业都能够团结一致,一起来发声
,让政府单位知道我们经营者辛苦的一面!
不少南部建商对囤房税议题相当低调,也有一些业者敢怒不敢言,甚至已有小型建商“看
破红尘”,在购地融资更趋困难情势下,再加上面临囤房税多重打击,打算公司解散,等
待是否还有事业发展另一个春天出现。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房价上涨阶段建商才不喜欢预售,已经预售的还想反悔哩
况且央行购地贷款部分,限贷6.5成,保留一成动工款,并检附具体兴建计画;
余屋贷款限贷五成。逼你少借一点,融资利息压力负担也降低。
我感觉限制余屋贷款就像囤房税也能逼建商加快销售。
我不懂的是,央行限购地贷又限房贷虽然逼出一些已经囤的房,也使购地总量更少。
但是有较多资金而买到地的建商,万一囤地不盖,岂不降低了还没建房的后续房屋供给。
保持房屋兴建数量却又要防止兴建后的存货惜售,真的可以用限制余屋贷款
取代建商囤房税?还是有更好的第三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