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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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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时期处死1153人 促转会公布判死最多前10大军法官
4.完整新闻内容︰
(中央社记者游凯翔台北21日电)
促转会统计,根据台湾转型正义数据库最新的统计资料,有10名军法官在威权统治时期判处
大量的死刑,死刑者共达1153人;其中,当时的军法官殷敬文共判决203次死刑、彭国壎181
次、范明167次。
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26日将在台大社科院举行“解码压迫体制,台湾转型正义数据库研究成
果发表会”,并在脸书粉丝团上表示,根据数据库最新统计资料,有10名军法官在威权统治
时期判处大量死刑,依序是:殷敬文、彭国壎、范明、周咸庆、王名驯、邢炎初、郑有龄、
甘励行、陈庆粹、解寄寒。
促转会指出,从数据库上万笔军事审判案件中,终审判处死刑者共达1153人,但为何是这几
名军法官判处的死刑最多?因为根据数据库统计,警备总部军法官在西元1956年以前约100
名左右,而排名前10的判死军法官,自1950年以来就出现审判纪录,案件量累加的结果使部
分军法官判死案件特别多。
促转会表示,判处最多死刑的前5名军法官,分别是殷敬文(203次)、彭国壎(181次)、
范明(167次)、周咸庆(165次)、王名驯(161次)。
促转会分析说,最重要原因是军法官们置身其中的环境。例如,总统蒋中正的批示到底如何
操控军法官们判处死刑?或如辅仁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政佑的研究指出,“惩治叛乱条例
”第2条与第5条在解释上的模糊空间,可说是开启了政治犯生离死别的岔路。
所谓的“惩治叛乱条例”第2条第1项,即俗称的“二条一”:唯一死刑,最常见罪名是“意
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至于“惩治叛乱条例”第5条则是“参加叛乱之组
织或集会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促转会以吕敏逊案为例指出,1954年12月,吕敏逊因为涉及基地组织,“担任烧饭、搭盖草
寮及开垦山地等工作,并阅读匪共党员手册。”
承审的军法官范明、殷敬文、王名驯原本认定吕敏逊违反第5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可是
蒋中正不同意,批示“应发还严为复审”;因此三名军法官改以二条一,将负责烧饭种植的
吕敏逊判处死刑。(编辑:林克伦)
5.附注、心得、想法︰
促转会在228事件74周年前夕
公布白色恐怖统治时期
判处死刑最多的前10大军法官
根据学者的文献调查显示
许多军法官本来仅对受难者判处有期徒刑
但前总统蒋介石却要求发回复审
由此可见 当时的统治者是如何赤裸裸介入司法部门
虽然 每年228等转型正义的议题
被各政党炒作到失焦的地步
身为民主国家的一份子
应该从还原历史真相的角度来理解
并谴责当年的党国暴力
“历史可以被原谅,但不能被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