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enfire (喵吞.Freeman)》之铭言:
: 柯昱安呀
: 你要告我喔?
: 可是你们太后蔡壁如在造谣的时候
: 你老板柯文哲这样说捏:
: 对此,柯文哲则说,看一看、笑一笑就好,“世间的事情每一件你都要计较,你自己会先
: 发疯”。
: 不然说蔡英文百万养网红那次
: “这样喔,我要选择性失忆了” “不是这样讲,孩子,这也是个比喻而已”
: 我也只是比喻而已啦
: 柯阿狈讲的话要听,不要在网络上乱告人了啦!
: 不然黑鹰失事那次造谣民进党还在扫街
: 柯文哲还加码说
: “以我对民进党的了解,特别要答什么问题就表示他们心虚”
: 所以你们在心虚什么?
: 说有舆情中心的是谁?不就你们民众党自己?
: 以为都没有人爆料过你们有网军?
: 还有你自己跑立院几次?怀疑你挤停车位要告我什么?
: 最后喔,你说谁是脑残?
: https://i.imgur.com/3TnZ6zV.jpg
: 如果你要告我,那就足以证明我的ptt帐号有办法连结到我本人
: 那这件事我会讨回来啦!
人家是要告你侮蔑他发仇女文
首先这非公益是属于私德范畴
加上你没有提出你的言论依据
至于你说PTT帐号必须要连结到你本人
这种就是很常见的,看看资料就自以为很懂法律的人的标准心态
今天你是"行为人"耶
需要连结到你本人才会罚吗?
不是阿
连结到本人是指""被害人""也就是行为客体的时候才成立阿
今天你是直接指着人家的""真实姓名""在骂
并非指著一个帐号ID在骂耶
如果你的意思是要反吉的话喔,你是不是以为人家吉你就算连结到了阿
所谓的连结必需要是"行为时公开"连结 像是slow = 卡神这样啦
真的不懂,先去了解什么叫做"行为情状"啦
良心建议啦,早点道歉认赔杀出,不然等著荷包大失血阿
当然你是日本人的话就没差啦齁
: #有幕僚告乡民
: #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 #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
: 还在看!柯阿狈民调会剩4%就是有你们这种混吃等死的偷电仔啦
: ※ 引述《chirex (4%大魔导士)》之铭言:
: : 在上一篇贴文留言底下看到。
: : https://www.facebook.com/comedyspirit
: : https://i.imgur.com/3TnZ6zV.jpg
: : https://i.imgur.com/x8l2x24.jpg
: : 当事人在脸书回应了。
: : 帮贴一下。
: : 要补字,补一个,
: : 这样有40字了吗?
: : ==
: : 我觉得讲话还是要讲证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