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浊水:蓝绿不务正业为罢免杀来杀去 价值何在应思考
: 4.完整新闻内容︰
: 高雄市议员黄捷罢免案今天投票。民进党前立委林浊水在脸书表示,这一阵子大家不务
: 正业地杀来杀去,价值何在,应该想一想。
: 林浊水说,最近看到黄捷辛苦拉票,不免想起当年林义雄和时代力量力推罢免门槛降低
: 时,自己呼吁切莫,因为罢免这种直接民主对诉求进步的小党非常不利,所谓进步主张
: 就是还没成为主流的主张,所以进步小党会成主流大众罢免的箭耙,不过时力硬是圣灵
: 充满而不听,直到黄国昌被以支持同婚为由发动罢免才知道利害。
: 林浊水指出,要保护进步主义,罢免制度的建立还是要小心才对,这也是保护少数为宗
: 旨的复数选区制不该和罢免制并存的理由。
林义雄没有推罢免门槛 他推的是公投门槛下修
改变从公投法妥协通过 却设下的高门槛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437/category/171151
回到罢免制度
以下有三种罢免门槛
1.罢免案投票人数为原选举区选举人之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且同意票数超过有效票数1/2
2.同意票数大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
3.同意票数大于不同意票数,无票数门槛
从最近几次的罢免案来看 2是最合理的应该没有人会反对
不过林浊水说错一件事 修改公投罢免的规定 不是保护进步主义
而是落实宪法第十二章第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亏他在制度上浸淫那么多年
另外林浊水要不要先盘点一下 照他这篇跟风的政论 需要修几条宪法才能落实?
先帮你列几条
第 17 条
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之权。
第 123 条
县民关于县自治事项,依法律行使创制、复决之权,对于县长及其他县自
治人员,依法律行使选举、罢免之权。
第 133 条
被选举人得由原选举区依法罢免之。
不要罢免? 立法院删除选罢法罢免规定 马上就会被大法官释宪打脸
至于黄国昌的0门槛 大概等台湾的投票跟瑞士一样方便时 再来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