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唯一民众党劳权立委
AKA 真。劳权女神
赖香伶
这次豪记放任孕妇工作
还导致送医
我们的劳权女神也应该发声了吧
难道又要神隐了
作者:
Imotucc (Imotucc)
2021-02-05 17:26:00谁? 很重要吗?
你也云台湾人?搞不清楚是豪记公司负责?人家登记在台南啊!连基本都不知道,五毛吗?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2-05 17:36:00我建议你先翻出来违反哪条再说,提示你相关法律(劳动基准法跟其细则、性别工作平等法跟其细则),好好翻一翻增进自己法学素养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2-05 17:38:00
柯粪瞎捧的劳母
作者: monkeydieboy (这盘小菜有毒) 2021-02-05 17:47:00
劳母也没有当初4%仔讲的那么厉害 捧得像战神再世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21-02-05 17:47:00妇女部才又瞎又聋了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21-02-05 17:56:00
隐了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1-02-05 18:00:00劳权女神管不到劳权
作者:
rivet (累~~~)
2021-02-05 18:54:00这根本就业歧视吧
作者: ukif 2021-02-05 18:59:00
蟑螂县市一堆低薪你有在关心?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21-02-05 19:35:00她现在是立委 劳动部在干嘛
作者:
jt13 (MASTER)
2021-02-05 19:55:00只接跳过劳动部...你的意思是现在的劳动部有跟没有一样吗
查劳动基准法第50条规定,劳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8星期,女工如于产前4周请产假亦属适当,如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妊娠期间女性员工得于产前分次请产假,亦无不可。惟女性因个人体质不同,于分娩前请产假时,应至少保留4星期于产后,以免妨碍产后恢复。(劳动部105年7月26日劳动条2字第1050131733号函)
作者:
dssb1978 (我知道你知道我知道你)
2021-02-05 22:35:00是不是要多等几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