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其实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弹劾卸任的公职人员
美国历史上 过去也确实弹劾过已经卸任的部长或其他公职
案例虽少 但确实有过
所以到底合不合宪 还有得吵
但这案子根本不会过 因为要三分之二 这门槛太高
共和党没那么多人会倒戈
除非川普真的跑出来创党
但川普也不会傻到在弹劾案投票之前就跑出来创党
因此这案子根本不会过
到底合不合宪
其实是假议题而已
当然 若要去搞清楚到底宪法有没有赋予参众议院弹劾卸任公职人员的权力
那就要让大法官会议去投票决定了
但不太可能主动有人提案去要求大法官会议表态
川普这案子也不太可能真的走到最后 所以也不会有大法官会议去裁决
至于 是否合宪的问题
有人说宪法赋予弹劾是要阻止公务人员继续利用职务之便做出错误的事情
既然已经卸任 那该公务人员自然就没有职务之便可以利用
事实既然已经不存在 那就没有弹劾之必要
这样说是没错
但若该卸任之公职人员 在卸任之前的最后几天 做出严重的错误行为
或者他是在做了之后马上辞职
可是因为众参议院整个弹劾程序需要时间
最终完成投票时 该公职人员早已经卸任
这样难道弹劾案就不该被成立吗?
若不该被成立 那是不是快要卸任的那几天 做出的事情就不用负担责任
不会受到弹劾的处罚
若明确规定不能弹劾卸任人员
那这样就很可能会有一个灰色时期 公务人员是可以躲过"弹劾"这项权力的约束的
当然 卸任公职人员若是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 那他可能会有法律去追诉
但若违反的不是法律 比如说是道德上重大之瑕疵 人民也认为有弹劾之必要
这样也能剥夺他卸任之后的礼遇
若因为已经卸任 或自己提前辞职就可以不被弹劾所处罚
那似乎也有点不太合理
因此 若真的要搞定这类似的问题 大概只能把这项议题丢到参众议院去讨论
或者甚至社会讨论达到共识 然后直接修宪 明确写进宪法中
BTW 台湾的弹劾权在监察院身上
中华民国宪法 也没有明确写出是否能弹劾不在任的公职人员
但前阵子 早已经离职的 前总统府发言人 丁先生 不也被全票通过弹劾
台湾又要领先世界了?!
※ 引述《geordie (梦の住民)》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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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普稳了?参议院弹劾案试水温投票 仅5共和党人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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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7 08:49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美前总统川普弹劾案将于2月9日登场,外界评估通过难度高。
: 掌握生死大权的参议院则进行了一场试水温的投票,结果仅5名共和党议员倒戈,意味着
: 川普应能安全下庄。
: 综合外媒报导,共和党参议员保罗(Rand Paul)当地时间周二质疑弹劾川普的宪法正当
: 性,他主张“弹劾是为了把对象从办公室移除,但此次的被告早已离开”、“这场弹劾
: 审判,将让我们伟大的国家陷入前所未见的泥沼中。”
: 民主党参院领袖舒默(Charles Schumer)立即就此动议发起表决,结果遭50名民主党议
: 员、5共和党议员封杀,45名共和党人支持保罗的说法。
: 保罗事后表示,“如果你认为此次的弹劾缺乏正当性,那你又怎么会判对方有罪?我们
: 当中的45人认为整个程序没有宪法基础,这对我们来说是一场大胜,这场投票显示整个
: 审判已经结束了,从送进参议院的那一刻就结束了。”
: 弹劾川普须3分之2参议员同意,意即要有17名共和党议员跑票。就连反对保罗的共和党
: 议员柯林斯(Susan Collins)也承认,这场投票确实可以视为弹劾审判的可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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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字心得、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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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党参院领袖舒默(Charles Schumer)立即就此动议发起表决,
: 结果遭50名民主党议员、5共和党议员封杀,
: 45名共和党人支持保罗的说法。
: 掰登昨天也讲过了三普罢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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