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hungogogo: 废话他现在身份只是一般民众 跟本不需要理他 01/20 10:46
→ cohungogogo: 公众人物是媒体给的标签 没公职军职等身份 就依一般 01/20 12:22
→ cohungogogo: 人 处民刑法 难到媒体多宣传 法就可以任意加重处份? 01/20 12:23
原来"公众人物"是媒体给的标签啊?
人家法律人的讨论
大法官的意见书
最高法院的判决
里面的公众人物定义都是王八蛋就对了?
五毛造谣仔老是不搞清楚台湾法律在那乱哭ㄟ?
键盘大法官喔?
虽然共奴五毛4%一家亲多半不学无术
自己主观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随口造谣
甚至林北贴了资料也不会看
被打脸就跳过装死
跑去造谣下一个话题
我还是讲解一下
先引用法管杂志第十六卷
当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遇上言论自由:以民事责任为中心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 1964 年作成
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3一案
确立真正恶意(actual malice)法则,
并在 10 年后也就是 1974 年的
Gertz v. Robert Welch, Inc.4一案中
确立此一原则
于公众人物的诉讼中也有适用而来。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
并没有特别将公众人物视为一种特殊的身份
而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
刑法的相关规定如 310 条与 311 条中,
都只使用“公益”、“可受公评之事”的词汇
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
为了保障言论自由而缩限名誉权/隐私权,
其结果当然是缩限公众人物权利保障的程度
比缩限一般人的权利保障程度为大。
然则在立法技巧上使用“公共利益”替代“公众人物”
作为衡量的着眼,
可以避免针对身份做区别待遇
以致有违法律平等保障宪法诫命的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所采取的方式,其实较将
“公众人物”的身分标而出之,更为理想。
===
人家法律人说的很清楚
公众利益就是立法技巧上替代公众人物用的
另外释宪上是有讨论定义公众人物的
不是三小五毛造谣仔口中"媒体贴了标签就算"
===
释字第689号连结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689
释字第689号大法官林子仪、徐璧湖部分协同及部分不同意见书:
所谓之公众人物约略分成三类。
第一类为一般公众人物,
系指任何在社会各行各业中享有盛名,
并受媒体持续注意
,而对公共事物之讨论
或社会生活型态或价值观之选择等,具
有相当程度影响力之人而言。
第二类则为因参与特定公共议题,
而一时成为瞩目焦点之一时性之公众人物。
第三类,则为因具有新闻价值之事件
而非自愿地成为社会瞩目
之非自愿性之公众人物。
除了第三类非自愿性之公众人物外,
其他二类之公众人物与公职人员及政治人物相同,
均系自愿地曝光于众,
故而其于公共场域中之隐私权保障,
即少于一般大众。
=====
顺便上个判决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539号民事判决
对于自愿进入公众领域之公众人物,
或就涉及公众事务领域之事项,
个人名誉对言论自由应为较高程度之退让。
是行为人对于公众人物或所涉公众事务
※ 引述《tony121010 (为什么不给我神奇ID)》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16253
: 2.新闻来源︰
: 自由时报
: 3.完整新闻标题
: 杨志良被爆搭捷运拉下口罩 网分析案发时间批违规
: 4.完整新闻内容︰
: 2021/01/20 09:24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卫生福利部桃园医院近日发生群聚感染事件,前卫生署长杨志良
: 因质疑医师未落实SOP应该开除引发议论,有网友则PO图爆料,指杨志良曾在搭乘捷运时
: 拉下口罩,该图在引发网络砲轰之余,也有人质疑该张照片的拍摄时间点。对此则有网友
: 分析出现在画面的广告海报是在9月份的活动,比对去年8月初捷运要求全程戴口罩的措施
: ,凸显杨志良确实违反防疫规定。
: 脸书粉专“水镜政经学院”今凌晨分享一张照片,为杨志良搭捷运时拉下口罩讲电话的画
: 面,由于日前他才质疑染疫医师未落实SOP应该开除,不少网友看到都纷纷留言砲轰“
: Turn 口罩!不能罚他吗”、“公众场所的防疫sop呢? 好棒棒的sop不应该出错啊。”不
: 过也有部分网友怀疑“这是本人吗”、“没有P图吗”。
: 对此也有网友陆续分析出现在该张片中的广告海报,其中包含台北捷运在去年下半年推出
: 的“搭捷运游台北”的活动,以及北捷去年与7-11合作“捷运常客请你喝精品咖啡”活动
: ,其中“捷运常客请你喝精品咖啡”的活动期间是在9月1日至9月30日间,至于发布时间
: ,根据台北旅游网网站显示则是在8月25日。
: 根据去年媒体报导,台北捷运原规定,民众须戴口罩进站,在车厢车站内若能维持社交距
: 离就免戴。不过在去年8月5日时,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为因应疫情升温,宣布8类场所
: 应戴口罩,其中也包含大众运输。北市府也于当晚宣布启动第一阶段应变机制,台北捷运
: 则宣布,自即日起搭乘捷运务必全程配戴口罩,劝导不听者,最高罚新台币1万5000元,
: 并拒绝运送。
: 5.附注、心得、想法︰
: 现在是怎样,螺丝松了吗?
: 虽然有点无聊,但是很好笑XD
: 人在做,乡民在看XD
: 嘴人者人恒嘴之XD 大家引以为鉴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