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杨志良被爆搭捷运拉下口罩 网分析案发时

楼主: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21-01-20 13:32:57
→ cohungogogo: 废话他现在身份只是一般民众 跟本不需要理他 01/20 10:46
→ cohungogogo: 公众人物是媒体给的标签 没公职军职等身份 就依一般 01/20 12:22
→ cohungogogo: 人 处民刑法 难到媒体多宣传 法就可以任意加重处份? 01/20 12:23
原来"公众人物"是媒体给的标签啊?
人家法律人的讨论
大法官的意见书
最高法院的判决
里面的公众人物定义都是王八蛋就对了?
五毛造谣仔老是不搞清楚台湾法律在那乱哭ㄟ?
键盘大法官喔?
虽然共奴五毛4%一家亲多半不学无术
自己主观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随口造谣
甚至林北贴了资料也不会看
被打脸就跳过装死
跑去造谣下一个话题
我还是讲解一下
先引用法管杂志第十六卷
当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遇上言论自由:以民事责任为中心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 1964 年作成
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3一案
确立真正恶意(actual malice)法则,
并在 10 年后也就是 1974 年的
Gertz v. Robert Welch, Inc.4一案中
确立此一原则
于公众人物的诉讼中也有适用而来。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
并没有特别将公众人物视为一种特殊的身份
而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
刑法的相关规定如 310 条与 311 条中,
都只使用“公益”、“可受公评之事”的词汇
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
为了保障言论自由而缩限名誉权/隐私权,
其结果当然是缩限公众人物权利保障的程度
比缩限一般人的权利保障程度为大。
然则在立法技巧上使用“公共利益”替代“公众人物”
作为衡量的着眼,
可以避免针对身份做区别待遇
以致有违法律平等保障宪法诫命的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所采取的方式,其实较将
“公众人物”的身分标而出之,更为理想。
===
人家法律人说的很清楚
公众利益就是立法技巧上替代公众人物用的
另外释宪上是有讨论定义公众人物的
不是三小五毛造谣仔口中"媒体贴了标签就算"
===
释字第689号连结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689
释字第689号大法官林子仪、徐璧湖部分协同及部分不同意见书:
所谓之公众人物约略分成三类。
第一类为一般公众人物,
系指任何在社会各行各业中享有盛名,
并受媒体持续注意
,而对公共事物之讨论
或社会生活型态或价值观之选择等,具
有相当程度影响力之人而言。
第二类则为因参与特定公共议题,
而一时成为瞩目焦点之一时性之公众人物。
第三类,则为因具有新闻价值之事件
而非自愿地成为社会瞩目
之非自愿性之公众人物。
除了第三类非自愿性之公众人物外,
其他二类之公众人物与公职人员及政治人物相同,
均系自愿地曝光于众,
故而其于公共场域中之隐私权保障,
即少于一般大众。
=====
顺便上个判决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539号民事判决
对于自愿进入公众领域之公众人物,
或就涉及公众事务领域之事项,
个人名誉对言论自由应为较高程度之退让。
是行为人对于公众人物或所涉公众事务
※ 引述《tony121010 (为什么不给我神奇ID)》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16253
: 2.新闻来源︰
: 自由时报
: 3.完整新闻标题
: 杨志良被爆搭捷运拉下口罩 网分析案发时间批违规
: 4.完整新闻内容︰
: 2021/01/20 09:24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卫生福利部桃园医院近日发生群聚感染事件,前卫生署长杨志良
: 因质疑医师未落实SOP应该开除引发议论,有网友则PO图爆料,指杨志良曾在搭乘捷运时
: 拉下口罩,该图在引发网络砲轰之余,也有人质疑该张照片的拍摄时间点。对此则有网友
: 分析出现在画面的广告海报是在9月份的活动,比对去年8月初捷运要求全程戴口罩的措施
: ,凸显杨志良确实违反防疫规定。
: 脸书粉专“水镜政经学院”今凌晨分享一张照片,为杨志良搭捷运时拉下口罩讲电话的画
: 面,由于日前他才质疑染疫医师未落实SOP应该开除,不少网友看到都纷纷留言砲轰“
: Turn 口罩!不能罚他吗”、“公众场所的防疫sop呢? 好棒棒的sop不应该出错啊。”不
: 过也有部分网友怀疑“这是本人吗”、“没有P图吗”。
: 对此也有网友陆续分析出现在该张片中的广告海报,其中包含台北捷运在去年下半年推出
: 的“搭捷运游台北”的活动,以及北捷去年与7-11合作“捷运常客请你喝精品咖啡”活动
: ,其中“捷运常客请你喝精品咖啡”的活动期间是在9月1日至9月30日间,至于发布时间
: ,根据台北旅游网网站显示则是在8月25日。
: 根据去年媒体报导,台北捷运原规定,民众须戴口罩进站,在车厢车站内若能维持社交距
: 离就免戴。不过在去年8月5日时,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为因应疫情升温,宣布8类场所
: 应戴口罩,其中也包含大众运输。北市府也于当晚宣布启动第一阶段应变机制,台北捷运
: 则宣布,自即日起搭乘捷运务必全程配戴口罩,劝导不听者,最高罚新台币1万5000元,
: 并拒绝运送。
: 5.附注、心得、想法︰
: 现在是怎样,螺丝松了吗?
: 虽然有点无聊,但是很好笑XD
: 人在做,乡民在看XD
: 嘴人者人恒嘴之XD 大家引以为鉴XD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0-01-20 12:23:00
人 处民刑法 难到媒体多宣传 法就可以任意加重处份?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1-01-20 13:34:00
五毛国有法律吗??人治集权国,法条只是垃圾
作者: ice0101001 (梦如风)   2021-01-20 13:37:00
拿德国见解和意见书也是蛮厉害的,但都不是法令!去查一下看看有没有法令上有名词定义之类的!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3:45:00
没上媒体 又非公职党职发言人 怎么成为公众人物
作者: yun0112 (Yun)   2021-01-20 13:47:00
法律怎么可能什么都有名词定义,很多都是靠函释或判决去补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3:50:00
你要引用判例 但台湾状况判例都是需加重个人情节状况去引述 若是通汎状况才会增修法条 你要扣杨是不是影响公共利益之人物 是不是要告发他 上法院来认证一下 这个案算不算?A判例是 B判例就一定要符合 你逻辑是?
作者: ice0101001 (梦如风)   2021-01-20 13:53:00
不是最高法院判决就是判例,判例主要是看裁判要旨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3:53:00
你用了那一条判例? 台湾哪一条释字还是最上号的有明确规定"公众人物"的,你要先指出来阿 @@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3:54:00
没上媒体报章 没宣传的人物 请问怎么定义成公众人物自己法条都写很明白 不管一二三类都需要媒体传拨具有公众著目 新闻价值 持续被公众讨论 若无媒体传拨怎么符合成为公众人物???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3:58:00
好笑了 大法官释字和判例是你提出来的 举证者是你 你当然有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3:58:00
所以公众人物是不是有部份人 是被媒体标签宣传
作者: r13974682 (UU)   2021-01-20 13:58:00
政论节目请一个只是当过官的老百姓上节目 哈哈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3:59:00
义务要提出来阿,问我干嘛 @@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3:59:00
才成为公众人物 你说有没有这情况阿?
作者: hihi29 (无)   2021-01-20 14:00:00
杨不是公众人物 拜托滚回八卦板讲就好 不然外人还都以为全PTT都跟八卦板一样智障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02:00
现在讨论重点是 杨成为公众人物 是不是须要有媒体标签传拨这件事
作者: r13974682 (UU)   2021-01-20 14:02:00
当公众人物也算“标签”了==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03:00
偷渡部份人? 在引用判例就不算 以偏盖全?况且法条上注明条文需具一致性 若部份人不符合需额外引述状况 若无引述则含盖此特例部份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06:00
自己爱提大法官释字和判例 却连哪条判例都不去查 不显得很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06:00
又要跳针囉 先回我 部份人有没有符合这状况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1-01-20 14:09:00
在政论结论当名嘴 当过台湾卫生署署长 原来这样在某些智障眼中不算公众人物喔 我真的吓傻了 那你们整天喷陈时中干嘛照这定义 陈时中的地位跟杨志良其实半斤八两欸 他也不算公众人物啊 怎么一堆人整天喷陈时中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11:00
政论是不是媒体 卸任后没有官职的人一大把 每个都是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1-01-20 14:11:00
杨志良讲话会有人报导 会有人当一回事 甚至整个ptt几百个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12:00
所以需要有媒体传拨这人物 这人才算公众人物 对不对
作者: hihi29 (无)   2021-01-20 14:13:00
真的中政治毒太深了 为了洗杨不是公众人物可以瞎七八讲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14:00
没人洗他不是 要来带风向先看懂中文
作者: hihi29 (无)   2021-01-20 14:15:00
求你去跟现实朋友讲这套理论 看你朋友会怎么看你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15:00
词穷就别硬凹 难看死了 知道那边逻辑有洞改过就好
作者: hihi29 (无)   2021-01-20 14:17:00
顺便再加上杨被拍的那张照是没脱口罩 只是没戴好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1-01-20 14:18:00
推文战力太弱了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18:00
朋友应该支持c大吧 ^_^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19:00
所以要先媒体先报杨 杨才成为公众人物 若他是在庙口前讲干话 刚好被你听到 拿上政黑说嘴 再来论媒体没标签他自己都讲明了 媒体要先有 没媒体那算公众人物况且他上节目酸防疫 你开酸他就好 这是一码事自由小编又拿旧闻把他标签上媒体 是不是让他被著目成为公众人物 是不是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25:00
逻辑学要重修喔 我只说朋友支持c大 你马上跳针到没有任何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27:00
是你在硬凹喔 我说他这状况 法律上只适用一般民刑法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27:00
举证的最有用应该支持 好跳Tone的思考呢 XDD 还有c大你可以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33:00
吉他了,他骂你无耻呢 P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34:00
这篇文 置顶你拿我推文两段话 那边有说杨是一般民众?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35:00
自己贴出来的自己马上就忘了 要不要回到你刚贴的释字689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35:00
我看老半天 都不知道知道 你开文要战的两段话有这意思法律上不是吗?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39:00
林子仪 徐璧湖意见书 第一类 一般公众人物 当中"并受媒体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40:00
你逻辑有洞 公众人物是媒体传拨 法律前他是一般人你要打我脸 必须去告杨 让法官给判例 他这等级状况是影想公共利益之公众人物 口罩不戴好 需"加重"刑则这状况才能称 打我脸 杨就是需被法律放大的公众人物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41:00
持续注意" 你最推崇的大法官释字可是认证c大所讲的喔 P不用杨志良本人拉,c大请你去跑一趟天母就可以了 XDD 除非你有办法证明c大是公众人物。XDD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50:00
当他开始跳针洗置底时 就是认输装疯时 没办法一般人看文章只看头尾 他有责任将板上异议洗地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51:00
好像人身攻击比较严重喔 XDD谁叫你没收功就乱骂脏话阿 XDD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4:53:00
对阿看置顶主旨两段话 我都看不出 杨不是公众人物有这段可以如此引述的解释 佩服佩服第一段1/20 1430-50加注推文 该推文发文时间10:36和后两段时差一半小时 中间推文勒 断章取义造谣须要这么明显吗 造谣仔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4:59:00
看你上士林地方法院就是我最大乐趣 P机率越来越大了 P这种开口闭口问候人家父母的 我认真讨论干嘛 XDD你敢说没打出"三字经" 不要学某大师翻脸不认删文喔 P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1-20 15:10:00
如我说 又开始洗置底了 你跟他认真啥 板上懂得都懂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5:13:00
c大,你看啦,他都只敢对你"人身攻击",都不敢对我人身攻击拉 XDD他不用举你造谣阿,他举你人身攻击就够了,人身攻击比较痛XDD,可以阿,就士林地方法院见,等你很久了 XDD
作者: wish1975 (wish)   2021-01-20 15:24:00
帮原po加油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5:24:00
你会截 我也会截 就是大家互告互拼 有什么好怕的? @@有事的是你吧,XDD 你以为你没有把柄给人截图吗? 自己放地图砲都不知道放多少了 XDD那是你自己不对我人身攻击? 你也再怕阿 XDD而且你更怕被杨志良告吧地图砲? 连地图砲意义都不懂就别出来搞笑了 XDD
作者: SPDY (Alex)   2021-01-20 17:35:00
你就问他们 杨志良哪里不符合第一类一般公众人物笑看跳针吧但还是提醒 要小心跳针不仅只是闪躲还有制造你话柄的居心呀
作者: yevvi (yevvi)   2021-01-20 19:50:00
认真发文,你骗谁阿。认真战文还差不多 X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