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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利率上限 降为16%
2020-12-30 01:31 经济日报 / 记者郑鸿达/台北报导
现行民法约定利率上限为20%,远高于各银行放款与借贷利率,立法院院会昨(29)日
三读通过《民法》第205条条文修正案,将条文中的“约定利率”上限从现行的20%调降
为16%,并规定超过部分之利息无效。
鉴于现行法定约定利率20%过高,立法院昨日召开院会,三读修正通过《民法》第205条
条文修正案,条文明定“约定利率,超过周年16%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
求权”。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于今年4月22日委员会,排审国民党立委李贵敏等31人拟具的《民法》
第205条条文修正草案,针对现行法定利率上限20%议题进行审议、讨论。
李贵敏原所提版本,为约定利率从现行20%降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