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庭的判决通常最有公信力,通常是社会上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因为法官能够看到两方全部的证据和说法,而且证据都通过了严格的事实核查,因此法官
被视为是最接近能够看到事情全貌的人。
为什么主流媒体通常比较有公信力?
因为媒体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建立一套惯例和机制,对争议性事件尽可能展示两造的不同
意见,尽可能对报道内容做事实核查。虽然他们很多时候做得不够好,但是相比小报(tab
loid)来说,有做总比根本不做好。
大纪元之类的小报就完全不一样了,它从来不care平衡报道,也从来不做事实核查,当然
它不是从美国大选才开始这样做的,它从一开始对中国的报道就是如此,虽然台湾人看起
来很爽,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久而久之就丧失了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的
能力,没有建立起追求可靠信源(credible source)的对事实真相的道德洁癖,就很容易
被媒体洗脑了。
在这件事情上,另一方的说法是什么,当事人的辩解是什么,完全看不到,完全没有cont
ext,这就是一篇标准的大纪元“新闻”,它的内容可能都是事实(也有可能并不是),但
只是选择性的事实,而有时候仅仅是context就能改变整个事件的性质。我不是说这一篇
,我是说大纪元绝大部分的“新闻”都是垃圾。川粉要从PTSD中走出来,就先从抛弃这些
垃圾媒体,学会寻找可靠信源这第一步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