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国民党对网管法又在搞笑了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0-12-14 17:00:11
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黄子哲指出,该法第13条是帝王条款,它让NCC可以认定谁妨害国家安
全而开罚,
网管法草案第十三条
互联网视听服务事业所提供之服务内容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经相关主管机关认定妨害国家安全。
二、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三、妨害儿童或少年身心健康。
国安法
第 2-1 条
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
下列行为:
一、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
二、泄漏、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
品或电磁纪录。
三、刺探或收集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品或电
磁纪录。
第 2-2 条
国家安全之维护,应及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网际空间及其实体空间。
看懂了吗黄子哲
国安法把违反国安的定义写得很清楚
另外国安法2-2条就明订网络也是国安法的管辖范围,所以网管法写进去并无不妥
不要这么紧张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0-12-14 17:06:00
这两条哪里有关系? 如果是国安法已经有规范的, 还需要网管法来授权主管机关"认定"?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12-14 17:09:00
我很难接受 在 中华民国 可以有哪个单位 可以管理认定 那些 content 违反国家安全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0-12-14 17:09:00
民进党一直要台独 算不算违反"中华民国"国安法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12-14 17:10:00
除非 大家都OK 从今天开始 我们回到 可以思想审查的时代
作者: BleedWang   2020-12-14 17:11:00
经相关主管机关认定妨害国家安全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12-14 17:11:00
外国势力不准介入选举 那没话说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12-14 17:12:00
但是 到了今天 已经没有谁 能够在 中华民国通过 任何 允许 政府单位 对 content 进行审查的法律中华民国 之所以可贵 就是 我们能够允许 也接受就算是 兄妹 也能光明正大 堂而皇之的 主张两种在价值观上 完全是相互对抗 的 政治主张然后那个哥哥 甚至不会被 株连 还能选上立委、市长
作者: humour   2020-12-14 17:16:00
可怜呐,媒体的长城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12-14 17:16:00
应该被可怜的是 无条件支持党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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