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75119
2.新闻来源︰
自由
3.完整新闻标题
柯P吁中央定社宅租金标准 营建署回呛:地价与房屋税不应视成本
4.完整新闻内容︰
明伦社宅出现月租逾4万元的争议,台北市市长柯文哲则公开呼吁要中央订定社宅租金统
一标准,不过,内政部营建署今公开声明“住宅法”、“兴办社宅出租办法”早有明文规
定社宅租金收费基准,甚至回呛“成本控管”非社宅唯一考量,更不应将地价税与房屋税
本就不应视为社宅成本。
内政部营建署表示,目前社宅的成本认定包括直接与间接兴建成本、利息以及长期维护费
等为主要内容,至于,房屋税、地价税不应该视为社会住宅的“机会成本”,尤其是对地
方政府来说,公有土地与建物原本就不用缴地价税、房屋税,因此,该两项免缴持有税的
部分不应该视为社会住宅成本之一。
至于,社宅租金收费基准即便目前中央与多数地方政府是以市场租金行情的8折以下作为
基本原则,再透过非自偿补助以及社宅融资平台等协助,但最重要的是社宅租金收费标准
应该以承租者的所得能力,也就是付租能力当作最基本的参考因素。
为减轻地方兴办社会住宅财政负担,内政部除修正住宅法协助地方得租用应有偿拨用得国
有土地,减轻土地取得成本外,并建置融资服务平台,协助地方取得低利融资,针对兴建
期间融资利息及营运期间非自偿性经费,补助计算基础亦是以一般户8折,优先户64折(
以上平均约7折)提供兴建期利息全额、土地租金与业务费补助,而且目前个案执行的贷
款年利率均低于1%。
最终,内政部营建署强调,社会住宅政策的基本精神是调配、整合各类公共资源,务实地
提供国人品质优良且价格合宜的居住选项,在都会地区,主办机关更需要精准地规划工法
、适宜地分配空间,并与外界多沟通,让需要协助的族群能确实得到相对合宜且适切的帮
助。
5.附注、心得、想法︰
厉害了你的柯
把问题丢给中央 结果中央打爆你了
早就有立法了 是你一意孤行不照法律走
还把地价税和房屋税这种不用缴的税视为成本
订价人家订8折以下 你就要订85折 还要柯粪来洗谢主荣恩
我以为张淑晶已经是最恶房东了 没想到柯文哲远远胜过张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