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的法不溯及昨天

楼主: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20-12-07 13:35:38
※ 引述《terry1020 (中二病)》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LR30atf.jpg
: https://i.imgur.com/9ibusHq.jpg
: https://i.imgur.com/iA1nUQs.jpg
: 你如果不知道为什么柯文哲会这样说,可以查一下法条并敦促议员修法,
: 这条几乎是宫庙无敌的法条了,
: 是该好好检讨一下。
...实在是太吐血忍不住回一篇
法律基本常识要有....
行政公告是行政机关的职权
这个台北市公告是什么?
是依据噪音管制法这法规中
赋予台北市这直辖市的主管权限
台北市这行政机关基于权限发出的公告..
行政公告可以有行政命令&行政规则施行细则等等
跟议员跟修法有什么关系?
这是台北市府的权限
就是只要有法源赋予的权限
公告内容没违背法律
就完全是市府的职责
即使以上常识都没有
文章内容里"经本府认定"
这五个字还看不出来这个认定就是台北市府的权责吗?
我头痛.........................
作者: CyBw   2020-12-07 13:43:00
历史文件,柯屁不适用,前朝剑收好,哈哈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0-12-07 14:01:00
阿北又管不到台北,柯黑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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