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剑)》之铭言:
: 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2&sn=18537
: 内政部表示,最新公告的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规定,房东计收电费的额度,不得超过台电
: 公司所定夏月及非夏月之用电量最高级距之每度金额,主要是为规范房东不得向房客收取
: 不合理的电费。
这个立法精神是要求房东
不要把其他费用加进去电费里面
有些房东为了方便
会把公电或是水费其他有的没的加进去电费里面
虽然他可能不会跟房客这样讲
他会说电费一度x块
没有公电、水费、管理费之类的
所以以前才会有一度七块这种情况发生
立法之后
房东如果要收这些钱
就必须立出正确的明目
而电费要照实收
不能超过缴给台电的电费
现在问题来了
柯文哲的说法
貌似要把冷气机的费用从电费中赚回来
(自偿率100%嘛)
这就违反了上开立法精神
我觉得还是用正确的名目来收比较好
比如说冷气机用租的
4%仔确定要支持CF乱灌电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