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过期加热菸求国赔引论战 法学专家:恐再

楼主: tobetwob   2020-11-30 20:23:54
1.新闻网址︰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127soc010/
2.新闻来源︰
镜周刊
3.完整新闻标题
【加热菸讨国赔2】过期加热菸求国赔引论战 法学专家:恐再陷违宪或诉讼争议
4.完整新闻内容︰
https://www.mirrormedia.com.tw/assets/images/20200210112510-2df1525a66bb7e6a15e85ba7e1b612cf-tablet.jpg
政府对加热菸的属性至今认定不明,执法上引发不小争议。 因加热菸在国内定位未明,财
政部关务署截至今年8月,共查扣6万6千条加热菸堆爆仓库,因而引发国赔争议。对此,卫
福部在今年10月20日将《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提交给行政院审议,针对此修法草案,行
政院政务委员林万亿在11月16日召开跨部会审查会议,目前似乎尚未完全达成共识。
不过,财政部与卫福部于行政院菸害防制法修正审查会宣称已经获得初步共识,共识是什
么?目前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又是如何规定?目前资讯还相当模糊。
据了解,若《菸害防制法》依卫福部草案的方向修法通过,预计卫福部会将加热菸公告为
“指定菸品”纳管,开放菸商申请健康风险评估,通过后即可进口、销售,但在健康风险
评估通过后前,加热菸仍属违禁品。依此,针对“修法实施后、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前”阶
段进口的加热菸,海关就可以依照新的《菸害防制法》明文规定进行裁处。
不过针对修法实施前已经被查扣的加热菸该如何处理,相关部会似乎未有定论。对此议题
,财政部表示,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明订“追溯适用”条文,恐将衍生国赔问题
;法务部则指出,若“指定菸品”公告追溯期适用至该指定菸品最初发现或查获时,恐有
违《宪法》的信赖保护原则。
但卫福部表示,因加热菸的健康危害风险不明,在产品属性定位未确定前,列为未开放进
口物品,财政部是依《海关缉私条例》《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依法行使
公权力,所以“没有国赔问题”。
东吴大学公法中心主任胡博砚教授表示,如果法条明订溯及既往,大概就不会有国赔的疑
率,但会有违宪的疑问出现。如果按衞福部的说法,那未来的诉讼风险恐怕就很难避免。
★《镜周刊》关心您:抽菸有害身心健康。
5.附注、心得、想法︰
【加热菸讨国赔1】加热菸遭查扣提国赔 卫福部、反菸团体:公务员无过失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127soc009/
双边各说各话,卫福部说不会有国赔问题,财政部这边说会有国赔。
立委、学者也纷纷表态国赔问题,但卫福部似乎老神在在,坚信不会有国赔问题!
好啊!那大家就来耗、大家就来等桃园高等法院的判决! 等海水退了就知道谁没穿裤子
这边说明目前卫福部跟财政部的共识是什么?
针对加热菸,他们有的共识是“要处理加热菸国赔问题”,这个部份两边是有共识的,
大家都知道要处理这个问题。
但没共识的是什么? 那就是两部会对于如何处理加热菸国赔,是完全没共识的!
有兴趣深入了解的人,可以收听下方的台湾威卜PODCAST,政府内幕,精彩绝伦!
PODCAST说明:
卫福部财政部对杠菸防法、电子烟加热菸除罪化集资、
联合国:抽税纳管电子烟是双赢结果
https://anchor.fm/smokefreetaiwan/episodes/42-empol9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20-11-30 20:27:00
作者: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2020-11-30 2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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