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54553
2.新闻来源︰
联合报
3.完整新闻标题
非礼民进党女党工 台湾长工会前理事郑世曜判拘役50日
4.完整新闻内容:
台湾长工会前理事郑世曜前年2月与民进党一名女党工见面商讨要事,事后因为在车上非礼女党工,遭控强制猥亵等罪;新北地院审理此案,认为强制猥亵罪证不足,今天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郑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检警调查,郑男是2016年透过网络认识女党工。前年2月23日,他约对方在茶餐厅见面商讨要事,聊完后,又借故开车载对方返家,结果却将车开到新北市中和山区人烟稀少处,在车上非礼对方,因此被控妨害性自主。
事发后,郑男承认有亲女党工和摸对方屁股,但辩称有询问过对方意见,对方拒绝后就罢手,也否认强制猥亵。
法院调查女党工蒐证的录音档案,发现郑男确实在未征得女党工同意的情况下,趁对方不注意亲吻其嘴唇。另外,法院也从双方LINE对话纪录确认郑男却有将手伸进女党工的牛仔裤,隔着内裤摸对方屁股,但强制猥亵部分只有女党工单一指证,因此最后以违反性骚扰防治法量刑。
法院认为,郑男为满足一己私欲,在车内伸手性骚扰,显然不尊重女性身体自主权,行为实不足取,考量其犯后否认,态度不佳,也未取得对方原谅,因此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
5.附注、心得、想法︰
所以我说那个民进党妇女部呢?
又再度神隐吗?
而且这种判一判
可以易科罚金
摸了都摸了
花钱了事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