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年改”大将吴万固3P奸淫少女拍影片 判刑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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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反年改大将的吴万固,却被寄养少女视为“老色鬼”,因奸淫少女而判刑5年9月。
(资料照)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曾担任两届里长,常出现于媒体中,被视为“反年改”大将的
吴万固,他是彰化县政府认可的寄养家庭,竟把两名寄养的少女当成泄欲工具,以“玩身
体接触游戏 ”之名,与其中一名少女发生性关系,更恶劣的是,还要另一名寄养少女在
旁观看,用手机拍摄他与少女性交的荒淫画面,台中高分院审理时,他全盘否认犯行,辩
称是他警告两女不能偷窃,两女怀恨而诬告,二审不采信辩词,判处徒刑5年9月,可上诉
三审。
判决书指出,吴万固与妻子是寄养家庭,2016年与2017年,彰化县政府先后安排未满16岁
,领有轻度智能障碍手册的少女小芳,以及少女小玉(皆化名)寄住,吴男却在2018年2
月间,与小芳玩“身体接触游戏 ”,以1000元诱使小芳与他性交,之后,又想用1000元
奸淫小玉,但因小玉想起生父曾告诫,不能出卖自己身体换钱而拒绝,吴男的淫念未遂。
2018年农历春节期间,吴男带小芳与小玉返回位于云林县老家,小芳忘记携带内衣裤,吴
男遂于年初一(2月16日)上午,开车载两女返回彰化县和美镇住处,在屋内与两女“3P
”,他与小芳发生性关系,要求小玉在旁观看,拿手机拍摄荒淫场景,结束之后,吴男还
在车内播放影片给两女看,之后再删除影片,给小芳1000元、小玉200元。
隔一段时间,小芳将上述行径转告朋友小恬,小恬于2018年7月转告社工而东窗事发,警
方在吴男电脑内查获小芳、小玉与小恬3女的裸照,彰化地方法院判刑5年9月。
吴男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他否认上述指控,辩称农历过年时,只是单纯搭载两女拿衣服
,警方在他手机内,没有查到性交的录影,两女有偷窃纪录,他告诫再犯会报警,两人怀
恨在心而不实指控。
法官却认为,警方在吴男电脑内,查到小芳、小玉与小恬3女的裸体照,小芳说,她们3
人拍裸照,吴男得知后,“他说他要看照片,我就把这些照片传给他”,吴男的说法是,
想“机会教育”,告诫3人不能拍裸照。
法官认为,吴男如果是借机教育,大可取得照片后,直接于手机删除照片,却反而把照片
转存于电脑,显示吴男对小芳早有萌生非分之想,另外,两女对细节描述钜细靡遗,小芳
又有处女膜撕裂伤,小玉有用手机记录生活的习惯,她曾撰文,指吴男是“老色鬼”,“
你上次把我拖下水的事,我还没跟你算帐呢!(意指吴男与小芳性交,要求小玉观赏与录
影)”,这些都能佐证两女指控。
二审法官认为,吴男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中,引诱使少女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
罪与未遂等罪,一审合并判刑5年9月,量刑妥当,驳回吴男上诉,可在上诉三审。
新闻连结:自由时报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4029
10年前社会处审查通过吴万固夫妻的“寄养家庭照顾人”资格
至案发为止共照养10多名少年及少女
由社会处支付每名每月2万2000元至2万7000多元经费
去年7月社工访视吴家安置近2年的A少女
言谈之中察觉少女疑遭吴万固性侵
吴男诱导寄养少女3P 甚至把3P影片给少女看
调查期间 吴南全盘否认犯行 指称是少女偷窃抹黑他
警方后来在电脑查获三位少女的裸体照
吴男又辩称是告诫少女不能乱拍裸照
二审法官合并判刑5年9月 可上诉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