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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03:25 联合报 / 颜廷栋/铭传大学财金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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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行政院苏贞昌院长在立法院的施政报告及备询,第八度遭受国民党团杯葛,苏院长对
于在野党多次抬出道具猪的抗议举动,不以为然的表示:“如果那只猪会讲话,一定也觉
得烦死了,到底有完没完?”这句话,让人想起《庄子.秋水》记载庄子与惠子间有关“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的精采辩论。
我们不知道苏院长凭何依据认为那只猪会讲出这样的话?但可以确定的是,明年元旦美国
莱猪才会进口,所以现在那只猪应该是台湾猪,基于爱乡土挺台湾的立场,牠应该不会觉
得烦,反而是乐于献身参与抗争。
国人对于进口莱猪最大的恐慌在于食安健康问题,然而对于美猪应否标示莱克多巴胺(瘦
肉精)的争议,卫福部陈时中部长表示标示莱剂将有歧视性疑虑,只能鼓励厂商自愿性标
示。虽然,部分县市政府坚持瘦肉精零检出目标,例如台北市政府拟祭出最高处罚贩售含
瘦肉精肉品十万元条款;但这些地方自治条款,有可能因牴触中央法规而无效(食品安全
卫生管理法第十五—一条)。所以,民众最终在肉品标示不清的状况下,极有可能不知不
觉的把莱猪吃下肚。
即便是政府当局一再宣示订定的瘦肉精残留容许量,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不过,医学临床
已经证实瘦肉精有害人体健康,国人食用莱猪仍然难免莱剂副作用影响健康的风险。问题
是,受害民众依据食安法第五十六条对肉商请求赔偿,肉商提出添加物含量符合政府公告
标准为由而得以免责,如此将造成受害者求偿无门的窘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莱剂的美猪含瘦肉率高、生产成本低,相对于禁止使用莱剂的台
湾猪农养殖户,进口美国莱猪在台销售显然取得市场有利价格的竞争地位。面对如此政府
开放政策形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现象,职司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权责的公平交易委员会
,应该是没有介入处理的立场。如此而言,为保障国内猪农利益、稳定猪肉市场供需稳定
,农委会依据畜牧法第廿三条、第廿八—一条进行产销调节、产业基金纾困补贴计画措施
,将是责无旁贷的工作。
政府开放美国莱猪进口,倘若未能提出食品安全、保障本土猪农、市场供需稳定等配套措
施,那么抬猪抗议行动真的会没完没了!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莱猪这么好 你行政院发言人先自掏腰包吃一公斤莱猪睾丸啊
自己不敢吃逼人民吞下去 人民吞得下这口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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