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懂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网友三个知识问题,十分感谢分别都予以解惑:
如果两位候选人都拿到269张选举人票平手,就必须由众议院投票选出总统。
1.是不是众议院是以一州投一票的方式计算,总票数50票、
而不是每位众议员都有权分别投出选票,以至于总票数是435票吗?
如果假定确实是一州一票,则:
该州全体众议员都支持某候选人,那么该州的投票立场没问题。现在想接续请教:
2.如果某州有四名众议员名额;其中3名主张投张三候选人、1名主张投李四,不是共识决
。那么结局是“该州投不出票、作罢弃权”,或是依照多数决原则,该州的立场是投给
该州多数众议员支持的张三?
3.可是麻烦的是:这四名众议员恰恰2名死硬支持张三、2名死硬支持李四,没人愿意改变
立场;那么该州的立场到底怎么被认定?难道该州就只能弃权作罢(所以也导致众议院
合计的总票数不足50票?)或是算两人各得0.5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