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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换不换 只有法律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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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03:11 联合报 / 翁晓玲/NCC前委员、清大通识中心副教授(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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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通过卫星广播电视法,将卫星电视频道正式纳管以来,有关频道申设、营运、评鉴和换
照等事项,依法均需经主管机关许可。频道执照效期六年,每临换照之际,业者须提交近
六年(实际为五年半)营运成绩单,而主管机关(前为新闻局、现为NCC)则应就频道
进行总体检。
换照前,电视频道其实还须先经评鉴,早期是每二年一次,民国一○五年卫广法修法后,
改为营运满三年评鉴一次。每次评鉴就是一次段考,不及格要补考,亦即限期改正;若改
正再不合格,将面临废照。
这套看似符合常理的管理措施,施行初期未引起业者疑虑,但九十四年七月,新闻局针对
首次申请换照的七十个频道审查,结果包括东森新闻S台在内七家未获通过,引发社会譁
然,不仅当事人媒体无法接受,媒体界和学术界亦指责,新闻局是扼杀新闻自由的屠夫。
从电视台角度,既然每次段考或补考都及格,为什么最后总成绩不及格?换照标准为何?
此次中天新闻台换照案亦复如此。笔者观察主管机关“换照审查”,主要涉及二大面向,
一为执照监理政策之落实,一为监理法规之适用;前者属于理念面,后者则是现实面,此
二者能否相辅相成,乃是换照是否合乎理、法关键。
关于广电管制与执照政策研究,向有两大学派之争,分别为市场经济论和社会价值论。前
者强调经济效率及市场竞争,国家应避免介入,故在执照核发和管理立场上多采低度管制
。后者则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先,期望政府能维护更广泛的公共利益,以建立健全的言论环
境、形塑理性思辨的公民为目标,故在执照管制上采取严格态度。两派观点各有优缺点,
也各有支持者,是以对广电媒体管制之宽严程度,端看监理机关的管制理念与态度,没有
孰是孰非问题。
不可讳言,监理机关的态度,与主事者理念很有关系。以NCC为例,从第一届成立至今
,成员多数是学者。学者坚持、自恃、理想性高的特质,就算是法律工具不足亦无关紧要
,盖“贯彻理念”、“追求公益”远比遵守严谨的法治原则来得重要。亦因如此,NCC
于个案审议、认事用法上,不时受到司法质疑,甚至予以推翻。尤其近年来NCC法律解
释权与裁量权膨胀问题愈趋严重,NCC作为行政机关,是否仍走在依法行政原则和行政
自我约束原则道路上,不无疑虑。二○○五年东森新闻S台换照案衍生之法律与国赔争议
,殷鉴不远,NCC应记取教训。
此次中天新闻台换照案,相信社会大众并非只是担心关掉一个新闻台而已,是大家对NC
C近年来表现,无论是独立性或依法行政,已缺乏信任,是否会维护新闻言论自由、保障
第四权?又是否会重视民众资讯近用权利?请NCC不要忽略,中天新闻台是台湾新闻台
收视率名列前茅事实。当NCC要求电视台专业、独立、问责的同时,也请反求诸己检视
一下,自己是否专业、独立与问责吧!
4.附注、心得、想法︰
今天资进党可以关"红媒" 那以后国民党执政 是不是也可以关绿媒?
人民等著看 笑你资进党不敢关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