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话的确是我说的,但比例大概就是当天所有访谈的1/10不到
我没办法判断为什么要只放最后根本不在访纲,也只是举例的部分做整篇新闻,事实上当天是有题目的专题;司法精神医学在破天荒所有政党连署下,好不容易有一个讨论的机会送进委员会,大家都是抱持着大方向同意,细节我们再修的原则进行讨论,访谈中举的例子现场对谈的时候也没有人敢保证一定是怎样怎样,但都有共识要处理现在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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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访谈问题如下
1.刑法第19-1条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
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为什么可以不罚?
有罪不罚本来就有,但如何精准界定需要立法
2. 有委员提案吸毒、喝酒者一律不得免刑或减刑,是否赞成?
我赞成可以把构成要件写清楚,但立法没有这么简单的。
3. 台湾是否应成立司法精神病院?
我认为,台湾的监护处分制度有很大漏洞,必须进行修改,司法精神病院只是其中一环而
已。
你知道我们的保安处分执行法一共89条,有关监护处分的部分只有“3条”,连风险分级
的概念都没写清楚吗?
4. 司法精神病院是否会将精神疾病患者“罪犯化”,导致他们更被社会大众歧视,更难
接受自 己的疾病,最终更难回归社会?
正好相反,是要让犯罪的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妥善的医疗照顾,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5. 政府应如何保护第一线的警察、医护人员?是否需要成立专责单位负责精神疾病患者的
强制送医及后续治疗等事宜?
警察职权执行法本身就有带到有关精神疾病(包含疯狂、暴力、自杀自伤行为等等)的处
理和强制送医事项,而后续治疗各区域都有精神医疗网的指定专责医院啦,台湾精神医疗
密度这么高,我不懂你的专责单位是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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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这五题都没有写,我不知道这样的新闻是怎么产生的
有些事情就是现在不够,所以要修,阿大家都希望有一天这个世界没有罪犯,现在就不是啊。我是不会因为骂一骂就不修,但这篇新闻出来跟我想像的重点真的是大相迳庭。
我这边的立场就是
第一点:精神障碍者,没治疗时终身暴力风险升高,但治疗后与常人无异,问题是没病识
感就是病征一环,需要从社区里去拦截。
第二点:若我们不从系统的层面看,不从研究的证据去看,只想重罚伸张正义,大概无法
吓阻、更无法减少犯罪,特别是精神障碍者的犯罪。
第三点:要做系统性的改革,特别是前期投资,成本很大,但你不做,社会的代价更大。
第四点:台湾的社安网,光是在司法精神医学这块,就缺了“很多很多东西”,不只是司
法精神病院,不只是延长监护处分可以解决。那么什么是证据告诉我们应该要有,但台湾
没有的?
总之同样的内容,我大部分之前都讲过了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1181926632140326/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735546
嘴我左胶就像嘴我舔共一样,没有的事情不会受伤害,
遗憾的是这个议题上帮倒忙,对团队与关心这个议题的委员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