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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qou (三三三)
2020-10-08 16:34:421.新闻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8/A7E37G7T2FE45JSB3SZDXX33NM/
2.新闻来源︰
苹果
3.新闻内容︰
PO文控“重伤昏迷被害人要签名才能告” 检警否认:仅找家属代理
国道湖口服务区昨天(7日)发生一起排队纠纷引发的溅血意外,李男遭对方持刀砍伤。
国道警方案发后逮捕歹徒,并将伤者立即送医手术。不过,检警处理伤者提告部份引发自
称家属的不满,并将过程PO在PTT表示对司法机关无法理解及忍受。检警表示,当时因被
害人在加护病房,所以请警方转达当事人若恢复意识可提告,或委由家属代为提告,警方
联络被害人2个哥哥,最后由伤者大哥代为提告,并没有要求被害人签名才能提告一事。
国道湖口休息站昨发生砍人案,引发社会注目,不过一名自称伤者家属的网友在PTT发文
抱怨,“目前司法机关真的让人很无法理解跟忍受,我家人因为紧急又漫长的手术所以无
法制作笔录,检察官这方面丝毫不管被害者的死活和陷入感受, 居然还是要求必须要本
人做笔录和要求提告才能受理,不然就没有理由要押人,要放人!”
该篇文章表示,“他X的本人还在昏迷状态欸!还有他妈的对着人拿长刀砍, 还朝上半
身脖颈攻击, 只能用手去阻挡造成手掌重创 结果你他妈的居然只认为伤害!? 你司法
单位的大人要不要也试试看呢?说检调单位认为没有生命危险啊 干咧说这些是人话吗?
我只能祝这些不食人间烟火不管他人死活司法人员以后最好都出入平安不要遇到任何事情
。”
对此,承办此案的国道2大队表示,昨晚将案件移送新竹检方,因左手脚遭砍伤的当事人
,曾向警方要求提出伤害告诉,但移送加害人到检方,检方受理后,发现被害人被送入手
术到加护病房仍在观察中,因此要求警方请家属代为提告。国道警方才紧急找被害人的大
哥做简易笔录代为提告,再将相关资料送交检方侦办。警方表示,此事完全是沟通上落差
,才会造成误会。
新竹检方发言人陈玉华表示,昨晚内勤检察官收案后,但因当事人仅向警方提告伤害罪,
检方考量加害人行凶的样态,原一度有意声押加害人,但卷证不足以做此强制处分,但欠
缺当事人签名,同时考量伤者仍在ICU观察中,且年仅18岁,因此检方请警方转达当事人
若恢复意识可提告,或委由家属代为提告,因此警方联络被害人2个哥哥,最后由伤者大
哥代为提告。
因警方依伤害罪嫌移送,检防考量加害人在人群聚集的地点持刀行凶,被害人的伤势等综
合考量,最后裁定10万交保侯传。而检警或当事人未来也可依状况变更提告重伤害或杀人
未遂,并非仅有伤害可提告。
律师钱炳村表示,因伤者可能因手术暂时陷入昏迷,一时无法正式报警提告,可以等当事
人醒来或先由家属代为提告,而且伤害告诉时效至少有6个月,只要在有效期限提告都可
以提告。(突发中心杨胜裕/新竹报导)
4.附注、心得、想法︰
因为法治体系而害警察白忙一场的案例之一
砍人的现行犯被抓到了
竟然还直接释放==
是要放出来让他们继续砍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