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陈其迈、陈时中查62万健保个资投稿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0-10-06 23:33:40
1.新闻网址︰
※超过一行请缩址※
https://www.eatnews.com/article-2/20201006-1
2.新闻来源︰
呷新闻
3.新闻内容︰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独家:陈其迈、陈时中查62万健保个资投稿期刊 有无经学术伦理审核?健保署顾左右而
言他
记者 周子愉 发自台湾
https://imgur.com/69SlLYS
制图:专案中心/呷新闻
《呷新闻》曾在今年8月撰文,有学者与民间团体质疑时任行政院副院长陈其迈、卫生福
利部部长陈时中、健保署署长李伯璋等人,将“政府利用手机定位找到62万7386名国人为
可能的接触者,并迳行检视其健保就医资料是否有疑似症状”投稿国际期刊,疑似没经伦
理委员会申请就分析健保资料,有违反学术伦理的嫌疑。经《呷新闻》持续追查,健保署
终于给出回复。
《呷新闻》7月29日透过疾管署长信箱(信件标号:202007290000012)询问,“由行政院
前副院长陈其迈、卫生福利部部长陈时中、健保署署长李伯璋、医界立委邱泰源、美国奥
瑞冈州立大学教授纪骏辉挂名的论文《我们可以从台湾面对武汉肺炎的防疫经验中学到什
么?》(What we can learn from Taiwan’s response to the covid-19 epidemic)7
月21日刊登于国际顶尖学术期刊《The British Medical Journal》的部落格专栏《BMJ
Opinion》中,我们很好奇,政府可以迳行检视62万笔健保资料的法源依据是什么?另外
还想请问,政府使用健保数据库分析并打算撰文投稿期刊论文时,没有先经过IRB伦理委
员会的申请?以上两个问题请教,再烦请指挥中心拨冗回复”,但2周后疾管署始终未给
予回应。
https://imgur.com/OsVCdyY
在报导刊出后隔日,疾管署才发出公函(疾管防字第1090064435号)告知健保署,由于此
案归该署管辖,请健保署回复记者。健保署随后在8月31日发函(健保企字第1090011439
号)回函,“旨揭台端所询引述发表于国际期刊部落格专栏《我们可以从台湾面对武汉肺
炎的防疫经验中学到什么?》一文,系为向世人说明,台湾如何运用医疗资讯科技与完善
的医疗基础设施和前瞻性的计画防治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该文分享台湾防疫成果与
经验,系一评论性文章,并未有利用健保数据库分析结果撰文发表,亦无具体研究对象”

健保署还强调,“本署向来重视个人隐私维护,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为防范疫情扩
大,公务机关执行法定职务有利用个人资料必要时,均依相关法律规定,并有适当安全维
护措施”。
https://imgur.com/5LfSkYe
记者9月1日收到健保署来函后,再度透过电子邮件追问,由前行政院前副院长陈其迈挂名
第一作者,再更早之前投稿《医学网络研究期刊》(Journal of Medical Internet
Research)题为《如何遏止与钻石公主号乘客接触的62万7386名台湾人感染2019冠状病毒
:大数据分析》(Containing COVID-19 Among 627,386 Persons in Contact With the
Diamond Princess Cruise Ship Passengers Who Disembarked in Taiwan: Big Data
Analytics)的期刊论文,当中提到,使用健保数据对武汉肺炎接触人群进行监测(
COVID-19 Surveillance for the Contact Population Through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laims Data)。 因此针对这篇投稿,政府使用健保数据库分析并打算撰文
投稿期刊论文时,是否有先经过IRB伦理委员会的申请?
对此,健保署直到10月5日整整超过一个月后,才发函(健保企字第1090038524号)回复
。健保署回复,他们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7条规定:“主管机关应实施各项调查及有
效预防措施,以防止传染病发生;传染病已发生或流行时,应尽速控制,防止其蔓延”以
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7条规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
心指挥官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实施必要之应变处置或措施”。并强调,“本署依严重
特殊传染性肺炎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示,提供民众资料供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进行防
疫作为,乃系配合国家相关防疫需求,且有传染病防治法第7条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
治及纾因振兴特别条例第7条规定作为法律依据。
https://imgur.com/OHCuuoO
直至目前为止,健保署并未针对本刊询问的“政府使用健保数据库分析并打算撰文投稿期
刊论文时,是否有先经过IRB伦理委员会的申请?”给予回应,而是强调使用健保数据库
分析是合法的。
周子愉
总编辑
周子愉
周子愉于2020年07月起担任《呷新闻》总编辑,主要报导与关注台湾政治、中国人权,西
藏人权,新疆人权、香港政治以及美国政治,过去曾专访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英国
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Benedict Rogers)、中国全国人大代表谭耀宗、香港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以及台湾多位政治人物。在《呷新闻》前,曾待过东森电视与民视,并
担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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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注、心得、想法︰
总的来说
这篇完全体现某主持人一派的“研究”逻辑
也就是说在对方的认真回应中找到一两项他们认定的破绽扩大解读
然后制造出“对方心虚说谎”的假象
好比LSE那篇即将满一年的声明
至今他们还是坚称声明不是出自校方
理由仅仅是声明发表在新闻页的In the press区
(并时不时的去骚扰施芳珑,仅仅因为他们认定In the press代表文章是她伪造的
好比LSE为蔡英文连任发的新闻稿
至今还是有人坚持认定Formor Law PhD Student=辍学生
在这里就是IRB
如果我没搞错
IRB是针对人体实验或研究涉及的论理问题而设立的机构与措施
那么陈其迈等人明明只是调阅健保资料作为其撰文的资料来源
其研究内容也与人体机制的探讨无关
如何会涉及人体实验而必须申请IRB啊?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20-10-06 23:35:00
周子瑜
作者: whitenoise (钢铁牧师)   2020-10-06 23:35:00
IRB不是机构也不是措施,连这都不清楚
作者: cloudccw (.....)   2020-10-06 23:35:00
呷新闻 下去吧 文正
作者: whacker (红豆泥)   2020-10-06 23:36:00
我宁可看中时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0-10-06 23:37:00
I=Institutional 自己goole意思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0-06 23:37:00
笑死 台湾人还敢笑中国 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作者: suny921 (熊大)   2020-10-06 23:39:00
IRB是这样用的吗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0-10-06 23:39:00
如果有人有健保权限,然后根据国人就医资料发论文你的想法是???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0-10-06 23:40:00
这涉及隐私问题 而非人体实验问题啊没记错这些资料的引用与公布有几个方式是可以不涉及当事人个资的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0-10-06 23:42:00
本来就跟个资无关,这是利用权限,而不是主治医生去调阅资料,写成论文,这跟学术伦理有关反正民进党的人,有台湾价值连贪污就行,这种只是小CASE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0-10-06 23:44:00
啊人家就有法源阿 颗颗
作者: cloudccw (.....)   2020-10-06 23:45:00
看来连去识别化都不懂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0-10-06 23:45:00
啊啊 谢谢 就是去识别化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0-10-06 23:54:00
把名字改为柯文哲,你如果不能接受,就代表是人的问题
作者: hank7218 (迷途小书僮)   2020-10-07 00:16:00
呷新闻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0-10-07 00:20:00
啊人家就合法啊
作者: cloudccw (.....)   2020-10-07 00:25:00
跟是不是主治医师一点关系都没有。当然也有人权委员会认为使用健保去识别化资料,这有侵犯隐私权。但目前就是合法使用,而且不是特例而是通则。
作者: grandwar   2020-10-07 00:31:00
啊人家就叫假新闻了还信的是87吗?这家专门出假新闻钓鱼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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