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以下这些能够收政治献金的:
〔政党〕〔候选人〕〔公投团体〕〔反公投团体〕
而罢免团体和被罢免人都没有明文规定,
周春米立委在5/26提了“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
想让罢免案也能合法申请政治献金专户,
不过目前这个草案还没通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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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王浩宇团体使用了啧啧募资平台,扣除8%手续费后总共募得4百22万3868元,
募资时间为2020/7/9~2020/8/31,2020/9/13日之前入帐,
第二阶段连署期限为:2020/8/15~2020/10/13
所以罢免王浩宇团体在罢免案成案后的第二阶段还募资似乎踩线,
有人跑去检举这个案子惹(故意挑9/13之后钱入帐才检举)
至于算不算违法,就等待监察院判定吧,
我也很好奇这种灰色地带到底算不算违法,
继续看热闹吧(滚动)
额外补充:
罢免韩国瑜团体的募资是2019/7/19~2019/7/31,
那时连第一阶段送件都不能送,罢免案根本就不存在,
完美规避政治献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