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想过吗?
假如我们不秘密少数的接济香港逃过来政治避难的人会什么问题?
拜托 当然是中共找到借口
攻打或是派警力过来啊
抓一些被视为叛逃与躲避刑责
(反正国安法很容易定罪)
的嫌犯 中共认为他有什么错?
反正台湾也被他认为是国土范围之一
记得之前林静仪就解释过了
依照我国宪法框架
大陆人民与香港人民都是
本国人!
难民法基本是对“外国人“
若修法将香港人视为外国人
则中国大陆沦陷区人民恐怕
也因此适用
另外 香港人可能要的是短期庇护
而非抛弃原国籍
难民法的难民需要抛弃原国籍
如果真的要有难民法、也是先修宪
才有办法
另外 大家自己看以前行政院的难民法草案条文
请问现有的港澳条例 无法基本解决现有困难吗?
光是一条第18条 政院权限就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