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smail (晴天就该是这样)
2020-09-13 02:14:191.新闻网址︰https://www.new7.com.tw/NewsView.aspx?i=TXT202009091450217E5
2.新闻来源︰新新闻
3.新闻内容︰不鼓励也不遣返,政府藏好港青偷渡来台管道(2020-09-09 15:30)
“很多事情台湾政府只能做,不能说。”一位民进党内知情人士证实的确从反送中运动到
近来中国颁布《港区国安法》,不少香港青年来台,不论是循合法或非法管道通通都有。
而台湾政府处理原则,第一就是不曝光,其次就是不遣返,至于后续要如何让非法来台的
港人在台落地,考验政府的危机处理。
今年六月底,香港亲北京的《大公报》曝光“乱港分子”的逃亡路线,从去年六月爆发反
送中运动至今,遭到警方逮捕的已经超过九千人,报导中透露大约有两百人逃亡至台湾。
因为这些人被捕后,几乎都被要求交出旅行证件,若要搭飞机出境根本不可能,水路偷渡
成为他们的首选。
报导还联系上一位“蛇头”,他表示若港人要偷渡一般会坐渔船出公海,在公海搭另一艘
接驳船,再上台湾渔船,由台湾渔船载往高雄、台南、台中等港口。
至于偷渡费用,从三十万港元(约一一○万台币)到一百万港元(三七○万台币)不等,
而且越知名的人物价格越贵。不过,随着《港区国安法》执行力度越强,偷渡风险越高,
甚至有人登船三次都没成功离港。
逃离路线频遭中国海警破获
报导出来后,掀起台港媒体议论。八月底中国海警直接在微博公告表示,广东海警局在香
港东南方的中国海域查获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捕获“李某某”、“邓某某”等十余
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员”,目前这些人都被中国海警扣押。而公告中的“李某某”就是“
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等十二人,他们偷渡的目的地是台湾。
《自由亚洲电台》直接点出,地下组织安排反送中抗争者偷渡到台湾已经有一段时间,今
年七月已有两批年轻抗争者搭船逃到台湾。第一批从香港出发直接到高雄,另外还有搭船
先到东沙岛后,再安排送到台湾。
至于被中国海警破获的偷渡路线──从香港直接到屏东,因为接应失败,不少逃亡路线已
经被堵死,甚至在过去一个月因为偷渡猖獗,让香港水域附近气氛异常紧张。
蓝委倡删修港澳条例遣返罚则
对于一连串港人偷渡来台的消息,前述绿营人士不愿证实真实性与否,仅强调台湾一直非
常低调援助在台港人。
对于政府而言,消息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连报导都不要有,一旦曝光管道,等于是将这
些港人置身在危险之中。
对于越来越多“偷渡”新闻被揭露,这位人士不讳言:“就是中国官方刻意放出来的消息
,警告意味相当浓厚。”港人来台私下管道一直以来都是官方“不能说的祕密”,不只因
为途径非法,更牵动两岸敏感神经。
香港青年偷渡来台议题也掀起国内朝野立委论战,国民党立委陈以信公开质疑,这些偷渡
来台的港青,台湾政府没有法源进行政治庇护,又不能遣送回港,现在留在台湾成为棘手
问题。
陈以信表示,依照目前法律规定,港澳居民未经许可来台,须面临《入出国及移民法》第
七十四条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与罚金,并须依《两岸关系条例》第十八条限令强
制出境。但是在《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港澳条例》)第十八条,授权政府对“因政治
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之港澳居民必要援助,但不包含那些偷渡或用地下管
道来台的港青,若按照法令规定,最后还是必须遣送回港。
因此,陈以信认为,如果可以以最小程度修改《港澳条例》,提案排除遣返等罚则,就能
达到最大程度的满足需求。
对于国民党主张修法,无党籍立委,也是台湾国会香港友好连线会长林昶佐表示,目前修
法不是主要症结点,也不完全符合现在情势所需。
移民署循流亡藏人经验处理
据他了解,那些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的港青,来到台湾都是用个案处理,且移民署等相关
单位会以过去经验累积来判断,包括如何认定他们是否参与过反送中运动、不离开香港是
否有立即性危险等,就像过去我国处理一些流亡藏人类似的程序。
林昶佐也说,政府不能鼓励港青非法来台,但如果旅行证件不足的部分,还是可以专案处
理。先前他们办公室也协助过许多藏人来台问题,相关单位已有一套标准程序,如果只单
修《港澳条例》,恐会让台湾国安防线出现破口。不只有港青来台问题,未来可能还有新
疆、藏人来台问题,若要一并解决,立法院尽速订立《难民法》才是长远之计。
4.附注、心得、想法︰
9/9 新新闻就已经有关于台湾政府对于港人赴台的处理原则
尤其自非法管道相关新闻出现后,面纱会不会被掀开
RFA 自由亚洲电台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反共
在传递可以打击共产势力的资讯时,未必会去兼顾对相关人是否保护
中共现在就是没收护照让想出走的人不能走,对外私下的管道也封锁
关于偷渡,台湾官方的想法跟民间的期待有落差
你台湾很厉害吗?真的以为有本事即刻救援啊,英国都承认无力了
中国若出手阻港人出走 英外相坦言爱莫能助(2020-07-02)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702018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