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enfire (喵吞.Freeman)》之铭言:
: 王婉谕现在抓着“非法的”这三个字狂打说网络带风向
: 可是王婉瑜就没讲清楚
: 所以自己举办的东西有什么效力?
: 既然不是委员会召开的东西,那差不多就只是记者会而已
: 我不晓得为什么卫福部就一定要出席
: 不然我在这边发文问王婉谕为何还没对上次普筛事件道歉
: 不回复就是藐视选民这样?
: 王婉谕的哭闹成立
: 那下次其他立委也可以发个很赶的公文给卫福部
: 然后叫陈时中出席刘宝杰的关键时刻
: 不到就是藐视立委?
我请问
你说的委员会召开的公听会有效力
其根据为何?
就我所知
真的要讲究效力
应该是举行听证会
https://www.facebook.com/LexcelPartners/posts/2104784079549466/
里面也写
"公听会以各委员会召集委员为主席,并得邀请政府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出席表达意见
,公听会报告可以作为审查该特定议案之参考,但不具有强制力,没有拘束法案形成的效
力。"
简单说就是连委员会召开的公听会也没强制力
所以跟王婉谕(时力)召开公听会基本上就没有所谓的效力差别
但你说得很有自信
我倒真的想了解
你可以说明看看到底委员会召开的公听会效力在哪?
比王婉谕(时力)召开公听会"强大"在哪?
我洗耳恭听
大家教学相长
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