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派破坏蒋介石铜像无罪 高院认“行为不

楼主: hank811020 (小哲)   2020-08-30 13:45:49
1.新闻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830001014-260402?chdtv
2.新闻来源︰
中时电子报
3.新闻内容︰
独派人士郭志刚、林廷颖,2017年持乙炔喷枪,烧熔、切割阳明山国家公园辛亥光复楼前
的蒋介石铜像后颈部,士林地院认定铜像正面未受损,仍可供人瞻仰面容,判2人无罪。
但高院认为,郭、林确有毁损犯行,行为逾越言论自由,撤销一审无罪判决,改判2人徒
刑3月、2月,可易科罚金9万、6万元。可上诉。
郭、林2人被控于2017年6月14日晚间,持乙炔、铝梯到阳明山国家公园光复楼前广场,以
烧熔、切割蒋介石铜像后颈部,士林地院以北市公园处不具告诉能力,判决公诉不受理。
高院撤销原判决发回士院,士院以铜像非公务员职务掌管物品,且正面未受损,仍可供人
瞻仰面容,判决郭、林无罪。
检方不服,再提上诉,高院审理时,郭辩称此举是行为艺术,促请社会支持转型正义,行
为具正当性,林则辩称,郭仅让铜像后颈部有细微痕迹,不成立毁损罪。
高院合议庭认为,本案北市公园处告诉合法,且铜像移除、改名或处理,权责属促转会,
处置方式应由促转会决定。郭、林自认表达对蒋介石统治历史不满,烧熔铜像颈部后方,
亦与立法者透过促转条例所欲彰显之法秩序价值相违背。
合议庭强调,郭、林2人应循合法管道表达诉求,以现今媒体、网络科技之发达,自可将
理念宣扬于众,但2人欲舍此不为,以暴力方式恣意烧熔铜像后颈部,手段不理性、和平
,难认多数人接受,已逾越言论自由,并减损铜像效用与价值,检方上诉有理由,撤销士
院无罪判决,改判郭徒刑3月、林徒刑2月。
4.附注、心得、想法︰
一审士林地院法官判决无罪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改判有罪
两位被告因为高院法官改判有罪
还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
由最高法院法官做出最终的判决~
作者: crossmyheart (我发誓)   2020-08-30 13:48:00
不可取是三小理由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08-30 13:54:00
觉青 独派 都被蔡政府判有罪 好惨 被用完就丢一旁
作者: cg7123456 (潜水王)   2020-08-30 14:17:00
看来国民党的法官还没死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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