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slaa (万变蛾)
2020-08-30 02:49:32我不太懂法律
就我了解,这次蔡总统是以行政命令直接开放美猪
以前马总统则是要送立法院讨论与同意
如果上面我没有弄错
则这里想问,那一个才是正确程序?
如果是该送立法院,
那蔡总统的开放命令是不是算无效?
如果行政命令可以解决,
那马总统当年为什么要先送立法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0-08-30 02:50:00两个都是行政命令 只是马比较功夫 要立院备查想要立院背书的意思其实就算不要备查也可以
作者:
handfoxx (我是说在座的各位)
2020-08-30 02:53:00现在蔡英文送立院 也是百分之百通过啦 但效率一定奇差
作者: Robben (裸奔) 2020-08-30 02:54:00
送立院会吵起来 议题又开始烧
就蔡英文这个不用选举的背锅不用让还要选举的立委折损反正还有脸皮比城墙厚的绿粉饼帮忙挡着完美
都是正确程序,只是位阶高低,以后要翻桌的难度不同。
作者: capirex (′・ω・`) 2020-08-30 03:06:00
搞到跑票就难看了 还是行政命令辗过去比较好
作者: cisyong (骑熊) 2020-08-30 03:37:00
绿委反对的会很多,现在是整个党赔下去。
作者:
handfoxx (我是说在座的各位)
2020-08-30 03:42:00不对 没有经过立法院这关 摆明就是蔡英文要扛下去了立法委员也不用乔老半天 反正责任不在他们身上 一切都是经过算计过的 傻傻的
作者:
x001611 (x001611)
2020-08-30 04:50:00一个尊重民意 一个党天下 民进党根本不是一个民主政党
作者:
newsyho (newsyho)
2020-08-30 06:33:00扛下去?都是平常人老百姓在扛,马的这些烂官是会吃到是不是?扛个屁
作者: BHB619 (祐) 2020-08-30 09:00:00
立院是我法国菜的橡皮图章
请问dakkk和zero大 相关的程序规则要去哪里找来看或是有整理方便理解的文章?谢谢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0-08-30 14:01:00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4项,授权卫福部以命令放宽标准,订定命令后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7条,即送立院。立院再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60条以下程序加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