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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自由电子报
3.新闻内容︰葛特曼不起诉内幕...《屠杀》出版前初稿曾给柯文哲过目且回复
台北市长柯文哲不满被关心中国活摘器官议题的《屠杀》作者葛特曼称为“Liar(骗子)
”,控告葛特曼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认为葛特曼没犯意,今将葛不起诉;检方认定葛特
曼没主观犯意的关键在于,葛特曼认为书中内容曾获柯文哲的确认及同意,但柯却在首次
竞选台北市长期间来函要求更正,因而才质疑柯受访前、后有所差异。
检方调查,2008年7月某日,葛特曼透过引荐,在通晓中文的美籍助理林理善陪同下,与
柯文哲见面访谈,当时仅3人在场,且对谈内容并未录音;葛特曼在访谈之后,没有立即
将访谈内容整理成书面纪录,而是拖了1年半,才凭记忆完成访谈整理。
柯文哲庭讯时指出,他有1名黄姓学生是法轮功学员,因在台法轮功学员一直讲中国摘取
法轮功学员器官,国外有人想问台湾与中国之间的器官捐赠问题,他才在黄姓学生的安排
下与葛特曼见面,会谈时只有他、葛特曼及其助理林理善等3人在场,会谈时中、英文夹
杂,林理善则在有需要时负责翻译,会谈后几年,林理善才传电子邮件与他联络。
检方调查,葛特曼于2013年6月7日将访谈整理成初稿后,传送电子邮件给林理善,林理善
则于同年6月12日将初稿寄电邮给柯文哲,并在信中问柯文哲,在不提及柯文哲名字、具
体情况或任何细节的情况下,就先前访谈提到有关其黄姓学生的部分,可否写下此内容?
以及葛特曼的初稿内容是否接近真实?有无根据?并提到当时访谈时没录音,只记得大致
方向,麻烦柯文哲过目相关故事有无不准确之处,以及该如何调整。
柯文哲收到林理善的电邮后,当天即以英文回复“The story seems ok.”(故事看来没
问题)。对此,柯文哲上月以告诉人身分到北检出庭时,也承认确有回复林理善的电邮,
并称当时他“匆匆看过,觉得OK就回复他了”。
检方认为,葛特曼、林理善及柯文哲等3人,当初会谈时是以英文交谈,因英文并非我国
主要语言,葛特曼与柯文哲双方就沟通内容与表达的真意,确有可能产生落差,且柯文哲
收到林理善寄来的初稿时,距离当初的会谈已过了约5年,对于会谈内容恐因事隔多时而
出现记忆不尽精确的情况,该篇初稿内容中有关柯文哲的发言,确有可能与原始会谈时有
所出入。
2014年1月9日,林理善再次传电邮联系柯文哲,内容提到葛特曼的著作已接近最后完成阶
段,想征询柯文哲是否同意,在提及有关柯文哲所告知的内容部分,使用柯文哲的姓名,
因过去称呼柯文哲为匿名的台湾医师,使用姓名可提升可信度。柯文哲收到电邮后,则以
英文回复“OK. For what I say, I can be responsible.”(好,我可以对我说过的话
负责)。也因此,葛特曼才会在书中提及柯文哲的身分。
柯文哲则认为,他当初仅同意自己作为葛特曼的消息来源,但葛特曼却擅自将相关内容写
成他亲自见闻,也没把更正后的版本给他确认,反而称已获他的同意,显然是误导舆论。
葛特曼则认为,根据林理善与柯文哲之间的电邮往来,柯文哲已就书中内容进行确认,及
同意内容真实,但柯文哲却在首次参选台北市长期间透过律师来函要求更正澄清内容,他
才会怀疑柯文哲受访的前后有所差异,因此来台开国际记者会时,被民众问到是否觉得柯
文哲是“Liar”时,会回答“Yes”。
4.附注、心得、想法︰
两岸一家亲,这年头有地位的中国人说话都不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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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人人都是24个比利
上周出席CECC召开的捷克参议长访问团协调会的黄33不是facebook上发文的黄33
2013/2014两度回信给葛特曼的柯柯柯不是2018的柯柯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