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台湾的死刑,已经被废死团体、人权
团体扯烂污了,我说实在话。
现在已经变成一昧地追求废死,一昧追求
废死这是欧洲人权团体和欧盟的主张。
但是美国的最高法院司法系统不是这样,
跟欧盟讲的不一样。
美国最高法院是说,如果在科学证据、或
是一、二级谋杀很明确的情况下,就能执
行死刑。
为什么会有废死?是因为怕有犯人被误杀
,有可能是因为以前采证和科学办案、鉴
识科学不足。但是美国最高法院也说,如
果科学鉴定已经足以确定嫌犯杀人,是可
以判死刑的。这取决于鉴识科学和科技办
案越来越进步。
但现在废死会跟你吵,那你怎么不会认为
将来有新的科技找出犯嫌新的不足以定他
罪的证据。如果这样吵,就会变成逻辑辩
证的无穷循环。
说实在,现在台湾废死团体和人权团体,
已经俨然走欧派路线。
没办法、无辄。
※ 引述《Zionward (西那蒙)》之铭言:
: 死刑的问题之一是
: 如果万一死刑杀错人,很难处理
: 赔钱给家属好像也不是办法,因为对当事人没什么帮助
: 说不定家属根本就也是王八蛋
: (会被杀错的很可能本身8+9之流,家庭很破碎之类)
: 说死刑不会判错人也有点武断,毕竟偶尔就会发生
: 但这种事,要看比较想避免错没杀、还是避免错杀
: 以人性观点来说,司法避免错杀,还是比较有道理一点
: 比较折衷的方式是
: 现行犯或罪证确凿就可以死刑,例如郑捷那种,证人超过百人
: 又有录影,不可能杀错人,就可以死刑
: 或王景玉这种也不会杀错
: 但如果是依靠台湾柯南、台湾金田一,透过多种证据推估定罪的
: 应该关起来,天长地久关很久(台湾不缺那口饭)
: 以免死刑杀下去,后来冒出一个真凶,大家一起囧掉
: 但在这个影音特效很好,AI已经可以换脸的年代
: 光靠影片好像也不见得可靠
: 最好是郑捷这种,整个众目睽睽又搭配有录影
: 不然单靠录影,也难保影片不是假的
: 结论:
: 1、众目睽睽不可能错:可死刑
: 2、其他: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