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下架专法来了!9/3正式上路 陆资影音平台禁来台
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透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
,经济部今(18)日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修正草案,将代理
或经销中国大陆OTT及相关商业服务,明订并非开放陆资投资项目,被视为爱奇艺下架专
法再添力道。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日前通过OTT影音管理法草案,将爱奇艺、腾讯等中国大陆串
流影音业者,视为是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40条之1的“非法业者”,提供“非法内容”
。
OTT影音管理法因为各方争议很大,早就被业界称是“爱奇艺下架专法”,而新法案规定
,国内网络业者不可提供租借网络等各种服务,违者最重可罚500万元。
经济部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第2项规定,修正“在台湾地区
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
、经销,或从事OTT-TV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
体或其他机构。
官员指出,北京爱奇艺科技公司前于105年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是规划经营的
互联网视听服务(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大陆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的项目,
因此经济部并未核准;可是,OTT-TV能够透过网络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的效果。
经济部表示,该修正草案预告期间为14日,将于9月1日期满。预告期满后,规划于109年9
月3日进行正式公告,违反者将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
条例”第86条第4项规定查处。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18/1787804.htm
是爱奇艺欸,台湾看爱奇艺的人很多吧?
这样会引起广大民众反弹吗?
陆剧在台湾也很夯啊,要是难以收看我看会被抗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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