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时代力量党团-《公司法》第11条之1澄清

楼主: wetteland ( )   2020-08-02 19:00:18
※ 引述《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之铭言:
: 时力声明
: https://reurl.cc/rxpmjk
https://www.facebook.com/impolite.tw/posts/1860110257378711
2018年7月5日,时力最核心的外围不礼貌乡民团发文,
预告立法院7月6日二读公司法时,
有可能附加“溯及既往”条款,
如果通过,有可能影响徐旭东的SOGO经营权
还附注说明,徐旭东的股权争议还在打官司。
好了。我要说明的是,
究竟院会当天,会有那些修正动议要表决,
我自己都没有十足把握了。
因为各党团可以先把自己的修正动议送进去卡位,
取得表决的优先级,直到宣读前,都还能调整文字。
而当天与SOGO案有关的只有第9条与增订第11条之1,
确实,廖国栋版的第9条有溯及既往条款,
但他已经在朝野协商与徐永明联手,
还是被柯建铭轰到毫无招架之力,所以就撤案了。
时力版的第9条确定没有溯及既往条款。
只剩增订第11条之1。
当初外围意气风发地说,会有溯及既往条款,可以处理万恶徐旭东,
结果现在发现是弊案,
马上就切得一干二净?
我也说过,时力增订第11条之1没有大喇喇写上溯及既往,
但就SOGO案而言,是能达到溯及既往的效果,
李恒隆可以借此要求法院介入。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20-08-02 19:09:00
请正名NPP侧翼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20-08-02 19:12:00
解释不出来哪里溯及既往 拿个FB当证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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