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不太懂法律所以问问
公听会这种东西
上网搜寻一下定义
所谓的“公听会”(public hearing),泛指议会、行政部门、或司法单位为了立法、决
策、或是判决所做的预备会议(pre-termination proceeding),目的是蒐集资讯、听取
建言、交换意见。以国会的公听会来说,大致上可以分为立法、监督、调查、及人事同意
等四大类:我们最常见的是立法公听会,人事公听会见于必须获得国会同意者(譬如大法
官),调查公听会则是针对特定课题(譬如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而监督公听会顾
名思义是为了监督行政。
除了人事同意公听会,一般的公听会包含证人的口头作证、以及议员的询问,而且会正式
列入纪录。在美国,国会听证纪录被认为是最具有权威性的国会出版品,美国前总统詹森
参议员出身,据说在白宫没事最喜欢看国会纪录,除了掌握立法进度、也是了解民意的重
要管道。通常,执政党如果心意已定、而且不怕杯葛,对于公听会意兴阑珊;相对地,在
野党则认为至少可以表达立场、甚至于引起社会大众的注意,比较热衷,尤其是社会名流
愿意出面力挺。
这次应该是办公听会的立委收了钱所以被查
那办公听会不能收钱吗?
收了钱办公听会又会怎样?
不就是公听会吗?
不懂违法在哪里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