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九七○年至一九八○年代地方政治生态的转变,人才大量外流,资金及贿选问题严
重,传统派系的继承与弱化,新兴地方财团的兴起,地方士绅的退出,地方选举的频繁,
地方建设经费大量提高,工程及招标机会的诱因以及一清案扫黑的刺激,使得地方黑道得以乘机大量投入地方选举。
因此,亦有不少地方聚合或角头老大投入助选工作行列,担任桩脚。他们除了平时担任地
方派系或政治人物的人身保护工作,以建立关系之外,选举时则担任如前所述人身保护、
搓圆仔汤、拔桩、绑票(护盘)、买票(拉票),甚至包柜、包村等工作以获取巨额助选酬劳
金,这些助选金额,动辄百万、千万,甚至有过上亿的价码。然后以之经营事业发达经济
,进而从政(赵永茂, 2002:417)。不但可以进行“漂白”,更可以利用民选公职人员的
身份为掩护,继续谋取更大的利益(王业立, 1998:38)。[注1]
黑道帮派系份子参选日趋猖獗。自民国七十年代后台湾地区,黑道帮派份子参选人数愈来
愈普遍性,无论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当选者已大有人在,尤其基层、地方政府比率起高
,这些具有黑道背景身分人士已进入民意机关[注2]
所以台湾黑金之父根本不是李登辉,而是蒋经国呀;李登辉只能算台湾黑金之兄。
注1:
黄荣慧,94,台湾地方派系黑金政治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