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是时代力量纪律委员,加之无罪推定原则,针对徐主席及林副秘书长疑似涉入贪污案
的情况,我不便回应,请所有党员们尊重司法程序。
然对于去年的高潞以用除名案,作为纪律委员,我认为有必要说明事实,厘清党员及社会大
众的误会。
去年高潞以用并没有违法。
不管是《贪污治罪条例》、《受贿罪》及《公务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她都不是嫌疑人,
没有受到任何检调侦办和起诉。
当时在时代力量纪律裁决书中亦有明确指出,高潞以用被除名的处分依据在于“损害党之声
誉”,至于如何违反,在于“违反一般大众对公开透明、利益回避的认知、对时代力量的期
待”;简言之,党的处分结果是与社会观感有关,与法律无关,且报告内容没有高潞以用的
自白。
再重述一次,高潞以用没有任何违法,更从未受检调怀疑和调查。事实上,徐永明主席本人
于2017年担任立委期间,亦有因学者身分而领取科技部的补助,只是当时虽有新闻但并未引
起重大瞩目。
这个案子进入纪律委员会时我人在国外,来不及参与关键议决过程,许多疑义无法厘清。但
时至今日,请大家至少莫以讹传讹,不应以不正确的方式述说这个案子、或再用“贪污”嘲
讽高潞以用,造成二度伤害。
—
最后,在司法程序进行中时,党员及支持者焦躁不安是正常的,也有年轻朋友告诉我他后悔
入党。
由于此案是社会重大瞩目案件,已影响社会观感及对时代力量的期待,无论当事人违法与否
,然公司法修法过程、公听会举办等等,都被揭露与蓝绿黄几位立委办公室及天义公司有关
。此案甚至比之去年更甚,已进入贪污罪的检调程序。
因此我建议党中央除了通知媒体和党员表示“静待调查”外,在徐永明主席担当决策委员及
党主席期间,都要有一致的停权和处理方式,即刻严查严办,以昭公信。
原文
https://www.facebook.com/1769907353247107/posts/2769382899966209/?d=n
—
颖孟儿这篇是不是有点偷换概念啊QQ
既然都看过报告了
当初新闻明明说的是别的理由啊
等等是不是又要再发一篇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