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监院改革》拒绝人权委员调查可按次罚50万

楼主: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20-07-30 20:05:11
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89703
2.新闻来源︰
自由
3.新闻内容︰
监院改革》拒绝人权委员调查 可按次罚50万
2020-07-30 05:30:00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总统蔡英文将于八月一日前往监察院,为国家人权委员会揭牌
。为了让委员会不致沦为“没有爪牙的老虎”,监察院已将“监察法修正草案”函送立法
院审议,未来不具公务员身分的个人、私法人或私人团体,若拒绝调查,最重可按次开罚
五十万元,直到接受调查。
“监察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审议
立院去年三读通过“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于监院下设国家人权委员会。立院十七日
也通过陈菊出任监察院长兼第一届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委,以及七位人权委员名单。
由于人权委员会才要成立,运作方式是否有别于监院一般常设委员会,在新旧任监委交接
之际,已有相关讨论。据了解,多位监委已有共识,相较于目前监委行使纠正、弹劾等监
察权的“单打独斗”,未来人权委员会的职权拟采“团体作战”模式。
一位监委指出,目前监委主要是针对“个案”进行事后调查,并在完成调查报告后提报委
员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纠正行政机关或弹劾公务人员;但人权委员会在运作时,拟由个
别监委或常设委员会提报重大人权案件,经人权委员会严格审查后,再决定案件是否进入
该委员会,进行“通案”的系统性调查。
因应新增人权业务,监院于五月十二日,即将“监察法修正草案”函送立院审议。草案指
出,国家人权委员会处理涉及酷刑、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案件,及各级政府机关违
反国际人权公约,或私人团体对原住民族、移工、妇幼、身心障碍者等弱势的重大歧视案
件。
草案明定,委员会除得对案件进行调查外,亦得经决议进行系统性调查或访查。案件调查
完毕后,应提出调查报告。人权委员会处理陈情案件,必要时得依职权或基于相关当事人
的请求,协助进行协商和解。
草案新增个人、私法人罚则
监察法第廿六条规定,监院为行使监察职权,得由监委持监察证或派员持调查证,赴各机
关、部队、公私团体调查档案册籍及其他有关文件,各单位主管及关系人不得拒绝。对于
公务机关违失,监委还有纠正、弹劾之权,但若私人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却并无相关罚则

鉴此,草案新增,人权委员会决议派查的案件,被调查人如为不具公务员身分的个人、私
法人或私人团体,于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拒不到场,或拒不提出有关文件、资料
或证物者,得经人权委员会审议后,处三万元以上卅万元以下罚锾。若再通知仍拒绝调查
,得按次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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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注、心得、想法︰
民进党这真的没问题吗?
这真的有打算要废监察院?
都说要废了还扩张权力成这样?
而且这权力好像有点夸张啊
作者: iamalam2005 (山风)   2020-07-30 20:07:00
还好吧,美国国会听证也有强制力
作者: k1k1832002 (Matoriel)   2020-07-30 20:08:00
各位抓好囉
作者: joycepinky   2020-07-30 21:32:00
TMD妳奸菊菜政府敢恶搞台湾人权来扩张自己掌权独裁势力再走着瞧,就妳妈的冥禁挡最有人格,人格最高尚侮辱不得噗fk
作者: ppp1939 (Jade Blue)   2020-07-30 22:43:00
废了监察院以后,人权委员会转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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