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格斗技,简称PMA,一种竞技来规范议会议员在议会中可采取的搏击技。
以下是宗旨及竞技基本架构。
宗旨
不可讳言,表决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多数暴力。
然而人的意志并非单纯多数原则就能抹杀,必须要有血的仪式来彰显少部分人的决心。
尤其是台湾四面环敌,从政者及领导人需要一定限度的血性以及体魄上的钢铁手腕。
借由议会的搏击,展现议员对于其立场的意志力,便是议会格斗竞技最大宗旨。
竞技方式
一、
占领主席台的一方为防守方,而其对立方为进攻方。
二、
在规范期间内,进攻方将防守方的议员,驱离主席台。
当所有防守方议员均被驱离主席台,进攻方胜利。
然而在规范时间到期时,若仍有议员守住主席台,则防守方胜利。
三、
攻防期间,所有议员只能行使规范格斗技术。
目前详细规则仍需要讨论,我毕竟没有运动背景,要设计出完善的竞技系统是办不到的
。
但还是多少提一些建议,例如当有议员采取非规范的格斗技巧,执法人员可以中断赛事
,将违规议员驱离议会直至下次议期。
在执法期间,无违规议员必须停止动作,在驱离完毕后,依照当时原进攻位置及防守位
置回复。
待所有议员就定位后,由裁判指示开始搏击攻防。
至于禁止动作,像打懒较这件事情,我是非常反感的,所以个人会倾向严惩攻击懒较的
议员,最好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