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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客运拆西站讨补偿 北巿府遭判赔3228万元
国光客运台北西站的A、B建物,配合北市府“西区门户计画”于105年底遭拆除,向北巿府
申请拆迁补偿遭拒兴讼。法院日前判北巿府败诉,须核发B建物补偿费逾3228万元,可上诉
。
台北市政府副发言人黄瀞莹表示,等收到判决书后,再讨论后续处理方式。
全案缘于,国光客运台北西站有A栋与B栋两栋建筑物,A栋临时建筑物用途为车站及办公室
、B栋既有合法建筑物为候车室,均坐落于台北巿政府的土地上;国光客运与台北巿政府签
有土地使用契约,期间至民国106年4月10日。
台北巿政府因办理“西区门户计画”,通知国光客运105年10月终止契约须返还土地,并于
年底拆除。国光客运配合,于105年9月将多条路线搬迁到台北转运站,于同年12月28日请求
北巿府依“拆迁补偿自治条例”核发拆迁补偿费,但北巿府以土地使用契约规定为由否准。
国光客运不服提起诉愿,遭交通部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法院调查,北巿府有编列补偿金额新台币5202万余元预算,台北巿议会也审查通过,巿长柯
文哲指示“合理合情合法补偿”,后来因北巿法务局认为没有法律依据而没给补偿,也没执
行编列的预算。
法院认定,双方签的土地使用契约属行政契约,目的是在提供便捷的旅客运送服务,具有交
通疏运的公益性。
法院指出,对于B栋而言,土地使用契约第15、16条关于国光客运不得请求任何补偿、放弃
任何拆迁补偿权利的约定,应属无效,且“市有房地使用办法”规定无法排除“拆迁补偿自
治条例”的适用,计算B栋可请求补偿的金额为3228万1345元。
4.附注、心得、想法︰
柯文哲把北市府金库当作民众党提款机就算了
现在是根本不把钱当钱啦? 好棒的157
2020以前的北市长是马英九郝龙斌, 2020以后的市长是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