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律师FB
https://www.facebook.com/klaw1207/posts/2745169942405740
新闻:投资人保护中心日前决议对大同董事长林郭文艳提起解任诉讼,昨遭披露还附带决
议拿两位大同委任律师陈锦旋、赖中强开刀,以违反律师伦理规范为由,建请主管机关将
2人移付律师惩戒委员会。
想法:
虽然我对公司派出的怪招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将公司派律师移送律师惩戒...
因为法律本来就是有各种主张跟看法,
即使是怪招,也是一种看法跟主张,
反正最后还是法院说了算,
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但如果因为律师提出了诡异见解,就要送惩戒,
那不啻是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进行审查,
对于律师执业环境是一种破坏,对当事人未必是一件好事!
律师的工作就是为了当事人最大利益做打算,
至于其他人的利益或想法,那不是他该考虑的,
今天公司派的股份就是比较少,市场派掌握多数股权,
那站在公司派的立场,
要怎么赢,就是他的律师要去想办法的!
当然违法的事情比如伪造股东会记录之类的是不能做,
可是在没有明显违反公司法规定范围内,
替当事人想办法,
这是律师本来应该做的,
今天如果公司派律师直接选择投降,那才该送惩戒!
如果主张荒谬就要惩戒的话,
那很多刑案辩护律师,大概都要送惩戒了...
像我办过有些案子,
明明就是罪证确凿,可是客户就是坚持打无罪,
那你能怎么办?帮他认罪吗?
还是得打起精神帮他想办法啊!
甚至有一次当事人都跑路了,
我还是不能不帮他做无罪答辩啊!
(都跑路了还能说自己清白吗?)
我还听过明明买了50公斤毒品,
还主张是自己要吸的,不是要卖的
这种话讲出来连自己都不相信,
即使被法官调侃甚至给予鄙夷的眼神,
我们还是要默默的吞下去,
因为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啊!
(流下屈辱的眼泪...)
附注、心得、想法︰
林智群律师最广为人知的案子应该就是帮小市民佩琪告三立了吧!(后来败诉)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7282
陈佩琪委任律师林智群表示,陈佩琪为人厚道,刊登报纸广告道歉半版就要50万,她不希
望增加对方负担,所以只要求在官网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启事3个月。
不知道林智群讲出上面这段话的时候,是否流下屈辱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