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网查美国宪法的案例
原来这个议题在美国开国就已经讨论过
联邦同盟党认为政府不能事先限制人民不能讲什么,但保有事后追查真伪的权利
民主共和党则认为,事后追查就是打击报复和秋后算帐,这等于是恐吓人民不能说政府坏话
因为政府比人民更有资源去判定何谓真假
如果一个人说了政府不爱听的实话,政府就说这个人是假新闻,那很显然对人民不利
美国对煽动叛乱罪的认定是必须已经实质作出叛乱暴动的行为
否则口头讲干话说政府该垮那是应当受宪法保护的
所以重点有两个:
1美国两党都认为政府没有事先限制人民言论的权利
2美国发展直到今天,也认为事后追查报复是不行的,就算人民造谣诋毁政府也是言论自由
所以现在台湾执政党动不动就告人民,这是不是在恐吓人民限制言论自由?